婚前財產公證工資怎么辦

導讀:
雙方沒有約定的,一方婚前所取得的財產,歸個人所有。婚前財產公證,是未婚夫妻在結婚登記前達成協議,辦理公證。在夫妻自愿、不違背法律、不侵害第三方的前提下可以達成財產劃分協議,并進行公證。與約定內容有關的財產所有權證明。協議書的內容一般包括:當事人的姓名、性別、職業、住址等個人基本情況、財產的名稱、數量、價值、狀況、歸屬,上述婚前財產的使用、維修、處分的原則等。
一、婚前財產公證工資怎么辦
1、婚前財產公證工資,屬于個人所有。雙方自結婚登記之日起取得的財產推定為夫妻共同所有。夫妻雙方可以對婚前財產進行約定,明確哪些財產屬于個人所有,哪些財產屬于共同所有。雙方沒有約定的,一方婚前所取得的財產,歸個人所有。
2、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五條,男女雙方可以約定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以及婚前財產歸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約定應當采用書面形式。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適用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二條、第一千零六十三條的規定。
二、領了結婚證是否可以做婚前財產公證
不可以?;榍柏敭a公證,是未婚夫妻在結婚登記前達成協議,辦理公證。
但是,夫妻結婚后可以進行財產公證,也就是夫妻財產協議的公證。在夫妻自愿、不違背法律、不侵害第三方的前提下可以達成財產劃分協議,并進行公證。
當事人要準備好以下幾種材料:個人的身份證明。如身份證、戶口薄,已婚的還要帶上結婚證。(已婚也可補辦)。與約定內容有關的財產所有權證明。如房產證、剛拿到產權證的購房合同和付款發票等能證明財產屬性的證明等。雙方已經草擬好的協議書。協議書的內容一般包括:當事人的姓名、性別、職業、住址等個人基本情況、財產的名稱、數量、價值、狀況、歸屬,上述婚前財產的使用、維修、處分的原則等。一般雙方當事人的簽名和訂約日期空缺,待公證員對協議進行審查和修改后,再在公證員面前簽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