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個人財產具體包括哪些

導讀:
夫妻對共同財產,有平等的處理權。《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條規定,下列財產為夫妻一方的個人財產:(一)一方的婚前財產;(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損害獲得的賠償或者補償;(三)遺囑或者贈與合同中確定只歸一方的財產;(四)一方專用的生活用品;(五)其他應當歸一方的財產。
一、夫妻個人財產具體包括哪些
1、夫妻個人財產具體包括:
(1)雙方約定歸個人所有的夫妻共同財產;
(2)一方的婚前財產、一方因受到人身損害獲得的賠償或者補償、遺囑或者贈與合同中確定只歸一方的財產、一方專用的生活用品等。
2、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條規定
夫妻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下列財產,為夫妻的共同財產,歸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資、獎金、勞務報酬;
(二)生產、經營、投資的收益;
(三)知識產權的收益;
(四)繼承或者受贈的財產,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條第三項規定的除外;
(五)其他應當歸共同所有的財產。
夫妻對共同財產,有平等的處理權。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條規定,下列財產為夫妻一方的個人財產:
(一)一方的婚前財產;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損害獲得的賠償或者補償;
(三)遺囑或者贈與合同中確定只歸一方的財產;
(四)一方專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應當歸一方的財產。
二、夫妻共同財產具體指的是什么
夫妻共同財產是指夫妻雙方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取得的財產,即我們平時所理解的結婚后夫妻任何一方所取得的財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