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共同財產具體有哪些

導讀:
我國《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條規(guī)定:“夫妻在婚姻關系存續(xù)期間所得的下列財產,歸夫妻共同所有:工資、獎金;生產、經營的收益;知識產權的收益;繼承或贈與所得的財產,其他應當歸共同所有的財產。夫妻對共同所有的財產,有平等的處理權。”另外,最高人民法院規(guī)定,婚姻關系存續(xù)期間,下列財產屬于《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條規(guī)定的“其他應當歸共同所有的財產”,包括:一方以個人財產投資取得的收益;男女雙方實際取得或者應當取得的住房補貼、住房公積金;男女雙方實際取得或者應當取得的養(yǎng)老保險金、破產安置補償費。那么夫妻共同財產具體有哪些。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我國《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條規(guī)定:“夫妻在婚姻關系存續(xù)期間所得的下列財產,歸夫妻共同所有:工資、獎金;生產、經營的收益;知識產權的收益;繼承或贈與所得的財產,其他應當歸共同所有的財產。夫妻對共同所有的財產,有平等的處理權。”另外,最高人民法院規(guī)定,婚姻關系存續(xù)期間,下列財產屬于《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條規(guī)定的“其他應當歸共同所有的財產”,包括:一方以個人財產投資取得的收益;男女雙方實際取得或者應當取得的住房補貼、住房公積金;男女雙方實際取得或者應當取得的養(yǎng)老保險金、破產安置補償費。關于夫妻共同財產具體有哪些的法律問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了婚姻家庭律師相關的法律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孫先生問:我在2007年購買了一套100平方米的商住房投資出租,每年獲租金8萬元。我準備2010年登記結婚,請問出租婚前房屋的租金是否屬于夫妻共同財產?
律師解答:出租婚前房屋的租金屬于夫妻的共同財產。我國《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條規(guī)定:“夫妻在婚姻關系存續(xù)期間所得的下列財產,歸夫妻共同所有:(1)工資、獎金;(2)生產、經營的收益;(3)知識產權的收益;(4)繼承或贈與所得的財產,(5)其他應當歸共同所有的財產。夫妻對共同所有的財產,有平等的處理權。”另外,最高人民法院規(guī)定,婚姻關系存續(xù)期間,下列財產屬于《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條規(guī)定的“其他應當歸共同所有的財產”,包括:(1)一方以個人財產投資取得的收益;(2)男女雙方實際取得或者應當取得的住房補貼、住房公積金;(3)男女雙方實際取得或者應當取得的養(yǎng)老保險金、破產安置補償費。
根據上述規(guī)定,不論一方用來出租的房屋是否屬于夫妻的共同財產,只要是在婚姻關系存續(xù)期間出租取得的收益,都屬于夫妻共同財產。但如果想屬于一方所有,可以到公證處辦理婚前財產及婚后收益約定的協(xié)議公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