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公務員病假規定

導讀:
公務員,大家都知道,工作性質非常穩定,所享受的福利待遇也非常的好。為了適當解決國家機關工作人員病假期間的生活困難問題,有利于病休人員早日恢復健康,根據按勞分配的原則,對國家機關工作人員病假期間生活待遇,我國法律對于公務員病假做出了詳細的規定。
一、最新公務員病假規定
1、參加工作時間滿1年不滿5年的,每年休假期為3天。
2、參加工作時間滿5年不滿10年的,每年休假期為7天;
3、參加工作時間滿10年不滿20年的,每年休假期為10天;
4、參加工作時間滿20年不滿30年的,每年休假期為15天;
5、參加工作時間滿30年及以上的,每年休假期為20天。 上述人員在參加工作時間滿規定年限后,從次年起享受相應的年休假假期。年休假假期應當年用完,不得跨年度使用。
6、個人的年休假可以集中使用,也可以分段安排。遇法定節日和公休假日可以順延相應的假期期限。
7、病事假可先用年休假抵扣,全數抵扣后再按病事假規定扣減工資、獎金待遇。
二、病假條范文
尊敬的領導:
你好!
我是XX部門的XX。 由于我身體原因,極度影響到了工作。我感到非常抱歉。我已去醫院檢查,醫生建議我在家休息二個禮拜。希望領導理解并批準。 我希望我能盡早恢復健康回單位上班,謝謝!
姓名:xxx
時間:xxxx年xx月xx日
三、病假期間具體事宜
1、工作人員病假期間享受本規定的工資待遇,應由所在單位定點醫療機構出具證明,并經主管部門審核批準。
2、病假工資每月按21.5天折算,折算后的尾數四舍五入。
3、本規定中所指的“基本工資”,機關實行職級工資制的人員,指職務工資、級別工資之和;機關工人指崗位工資、技術等級(職務)工資之和;事業單位專業技術人員、管理人員以及工人指崗位工資和薪級工資之和。
4、工作人員計發病假期間工資待遇的工作年限,仍按現行工齡計算有關規定執行,即從參加工作之當年起計算。
5、工作人員病愈后要求恢復工作的,經定點醫療機構證明身體確已康復方可恢復工作;身體恢復后在兩個月內能夠堅持正常工作,以后再休病假的,其病假時間可以重新計算;兩個月內不能堅持正常工作且又休病假的,應將恢復工作前后的病假時間累計計算。
6、工作人員在病假期間從事有收入活動的,即停發病假期間工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