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情形由用工單位清償農民工工資

導讀:
一、什么情形由用工單位清償農民工工資1、用人單位如果使用個人或者不具備合法經營資格的單位進行農民工派遣的,出現拖欠農民工工資的情形時,由用工單位清償工資,用工單位清償后可以追償。
一、什么情形由用工單位清償農民工工資
1、用人單位如果使用個人或者不具備合法經營資格的單位進行農民工派遣的,出現拖欠農民工工資的情形時,由用工單位清償工資,用工單位清償后可以追償。
2、法律依據:《保障農民工工資支付條例》
第十七條 不具備合法經營資格的單位招用農民工,農民工已經付出勞動而未獲得工資的,依照有關法律規定執行。
第十八條 用工單位使用個人、不具備合法經營資格的單位或者未依法取得勞務派遣許可證的單位派遣的農民工,拖欠農民工工資的,由用工單位清償,并可以依法進行追償。
二、拖欠農民工工資找哪個部門
1、最簡單的方法是電話投訴到當地勞動執法監察大隊,他們會依據《勞動保障監察條例》依法對用人單位進行監督檢查,并責令其支付拖欠的工資。
2、還可依據勞動合同法第三十條的規定,用人單位拖欠或者未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的,勞動者可以依法向當地人民法院申請支付令,人民法院應當依法發出支付令。
3、最有效的是直接到當地勞動行政部門申請勞動仲裁(不收費,不用律師),通過勞動仲裁下達的裁決書,向單位索賠,如果還不賠,可申請法院強制執行。
4、如果勞動仲裁不予受理或者仲裁不公,還可以在15天內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直接通過法院判決執行。
5、按上述途徑索取工資的同時,還可依據勞動合同法第八十五條的規定,要求單位按應付金額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標準向你加付賠償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