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傷認定時效中斷情形如何處理

導讀:
對事實清楚、權利義務明確的工傷認定申請,在15日內作出工傷認定決定。對需要司法機關或者有關行政主管部門的結論為依據的,在這些部門尚未作出結論期間,工傷認定時限中止。
一、工傷認定時效中斷情形如何處理
1、由于不屬于職工或者其近親屬自身原因,造成工傷認定時效中斷的,被耽誤的時間不計算在工傷認定申請期限內。
2、應當認定為不屬于職工或者其近親屬自身原因包括:
(1)不可抗力;
(2)人身自由受到限制;
(3)屬于用人單位原因;
(4)社會保險行政部門登記制度不完善;
(5)當事人對是否存在勞動關系申請仲裁、提起民事訴訟。
3、法律依據:《關于審理工傷保險行政案件若干問題的規定》第七條
二、工傷認定的期限是多久
1、工作中事故發生后,單位應在30日內(時限)申請工傷認定,超過30天不超過1年(時效)單位也可申請,但工傷認定之前的費用由單位承擔。單位不為職工申請認定,職工或者近親屬可在1年內(時效)到社會保險行政部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申請認定。
2、社會保險行政部門受理工傷認定申請60日內作出工傷認定的決定。對事實清楚、權利義務明確的工傷認定申請,在15日內作出工傷認定決定。對需要司法機關或者有關行政主管部門的結論為依據的,在這些部門尚未作出結論期間,工傷認定時限中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