背叛國家罪會剝奪政治權利嗎

導讀:
背叛國家罪的主要行為特征是背叛國家,嚴重危害國家的主權、領土完整和安全。
一、背叛國家罪會不會剝奪政治權利
1、背叛國家罪會剝奪政治權利。對于危害國家安全的犯罪分子應當附加剝奪政治權利,所以犯背叛國家罪都會被剝奪政治權利。背叛國家罪的主要行為特征是背叛國家,嚴重危害國家的主權、領土完整和安全。背叛國家罪在客觀方面是以自己的特殊身份而進行的危害國家安全和利益的行為。
2、法律依據:《刑法》
第五十六條對于危害國家安全的犯罪分子應當附加剝奪政治權利;對于故意殺人、強奸、放火、爆炸、投毒、搶劫等嚴重破壞社會秩序的犯罪分子,可以附加剝奪政治權利。獨立適用剝奪政治權利的,依照本法分則的規定。
第一百零二條勾結外國,危害中華人民共和國的主權、領土完整和安全的,處無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
與境外機構、組織、個人相勾結,犯前款罪的,依照前款的規定處罰。
二、分裂國家罪是否會剝奪政治權利
1、分裂國家罪是有可能會被剝奪政治權利的。
2、根據《刑法》第一百零三條的規定,組織、策劃、實施分裂國家、破壞國家統一的,對首要分子或者罪行重大的,處無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對積極參加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對其他參加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剝奪政治權利。
3、煽動分裂國家、破壞國家統一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剝奪政治權利;首要分子或者罪行重大的,處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4、首要分子,是指在這種犯罪的集團中或聚眾犯罪中起組織、策劃、指揮作用的犯罪分子。
5、罪行重大的,是指除首要分子以外的其他罪行比較嚴重的,在犯罪活動中起主要作用的犯罪分子。
6、積極參加的,是指除首要分子和罪惡重大的以外的,參加犯罪活動比較多或比較積極主動的犯罪分子。
7、其他參加者,是指除上述幾種情況以外的一般參加者,其中包括被脅迫、利誘而參加的人員本條對上述幾種犯罪分子分別規定了不同的法定刑,在其他參加的中,并不一定是對所有參加者都可依本條規定定罪處刑,其中雖是參加者但在整個犯罪過程中并未起到什么作用,屬于情節顯著輕微、危害不大的,依據《刑法》第13條規定可不認為是犯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