煽動顛覆國家政權罪的構成要件主要包括什么

導讀:
以造謠、誹謗或者其他方式煽動顛覆國家政權,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剝奪政治權利;首要分子或者罪行重大的,處五年以上有期徒刑。比如直接遵照反動集團組織者的領導,貫徹執行顛覆政權的計劃,即主要是參與篡黨改變政權性質、改變社會主義制度的直接施行活動等。
一、煽動顛覆國家政權罪的構成要件主要包括什么
1、煽動顛覆國家政權罪的構成要件主要包括:主觀要件:本罪在主觀方面表現為故意。主體要件:本罪的犯罪主體是一般主體。客體要件:本罪侵犯的客體是人民民主專政的政權和社會主義制度。客觀要件:表現為組織、策劃、實施顛覆國家政權的行為。
2、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一百零五條
組織、策劃、實施顛覆國家政權,對首要分子或者罪行重大的,處無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對積極參加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對其他參加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剝奪政治權利。以造謠、誹謗或者其他方式煽動顛覆國家政權,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剝奪政治權利;首要分子或者罪行重大的,處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二、顛覆國家政權罪的構成要件
本罪的主體為一般主體,即凡是年滿16周歲具有刑事責任能力的自然人均可構成本罪的主體,既包括中國人也包括外國人和無國籍人。本罪在客觀方面表現為組織、策劃、實施顛覆國家政權、的行為。顛覆、推翻的方式可能是多種多樣的,包括公開的和秘密的手段,還包括暴力的和非暴力的手段,如以和平演變政權等。刑法將顛覆、推翻的方式或手段也作了以下區分:
1.組織顛覆國家政權、的行為。組織指有目的、有計劃地挑選、收集人員,形成有機整體,比如拉幫結派結成反動集團,領導反動的犯罪集團,指揮擬訂顛覆政權計劃,指揮實施顛覆政權行動等。
2.策劃顛覆國家政權、的行為。策劃指密謀計劃,比如幕后密謀策劃改變政權性質,擬訂篡黨計劃及方案,制訂躲避法律懲處的對策等。
3.實施顛覆國家政權的行為。比如直接遵照反動集團組織者的領導,貫徹執行顛覆政權的計劃,即主要是參與篡黨改變政權性質、改變社會主義制度的直接施行活動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