擅自出賣國有檔案罪的構成要件主要包括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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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合同生效要件包括哪些當事人具有相應的訂立合同的能力。所謂相應的訂立合同的能力是指合同主體據以獨立訂立合同并獨立承擔合同義務的主體資格。意識表示真實是合同有效的重要條件在大多數情況下行為人表示于外部的意思同其內心真實意思是致的但是有時行為人的意思表示與其真實意思不符合。合法是民事法律行為的本質屬性也是民事法律行為有效的當然要件。合同能產生法律效力就在于當事人的意思表示符合法律的規定不合法的合同顯然不能受到法律保護也不能產生當事人所期待的法律效果。同時合同不僅應當符合法律而且在內容上也不得違反社會公共利益。那么合同生效要件包括哪些。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擅長:婚姻家庭、房產糾紛、合同糾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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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債權人的代位權屬于涉及第三人之權的權利,若債務人享有的權利與第三人無涉,自不得成為債權人代位權的行使對象。關于債務人對于第三人權力的范圍,《合同法》及其司法解釋僅限于到期債權,過于狹窄,不符合債權人代位權制度的立法目的,使該制度難以發揮應有的效能。代位權的行使范圍以債權人的債權為限。債權人行使代位權的必要費用,由債務人負擔。債權人向次債務人提起的代位權訴訟經人民法院審理后認定代位權成立的,由次債務人向債權人履行清償義務,債權人與債務人、債務人與次債務人之間相應的債權債務關系即予消滅。那么代位權成立要件包括哪些。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擅長:婚姻家庭、房產糾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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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一、履行合同失職被騙罪的構成要件主要包括什么1.客體要件:本罪的客體是國有公司、企業、事業單位的財產權益和社會市場經濟秩序。
擅長:建設工程、債權債務、合同糾紛、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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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目前,以汽車作為抵押物的貸款的用途,主要為汽車消費。若是需要長期貸款的,不適用于用汽車作為抵押來貸款;3、由于汽車抵押貸款往往所產生的費用頗高,因此若是選擇周期較長的車輛抵押貸款,在具備提前還款的情況下,可盡量提前還款。那么車輛質押合同生效要件包括哪些。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擅長:債權債務、合同糾紛、建設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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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債權債務抵消的要件包括了哪些一、抵消人與被抵消人之間互負債務、互相債權雙方互享債權、互負債務為雙方行使抵消的前提條件。另外,當事人雙方存在的兩個債權債務關系,須均為合法存在。其中任何一個債為不法,均不得主張抵消。那么債權債務抵消的要件包括了哪些。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擅長:債權債務、建設工程、民間借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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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債權人撤銷權的成立要件包括哪些1、債務人實施了一定的處分其財產或者權利的行為。表現為放棄到期債權、無償轉讓產以及以不合理的低價轉讓財產等。對無償處分行為,采取過錯推定的原則。而當第三人為善意時,認為撤銷權的行使不利于保護該善意第三人的利益,有違保護善意第三人利益的法律原則;當債務人為善意,第三人為惡意或過失時,屬于第三人侵權,故也不發生債權人行使撤銷權的問題。那么債權人撤銷權的成立要件包括哪些。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擅長:婚姻家庭、房產糾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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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交通肇事罪侵犯的客體是交通運輸的安全。交通肇事罪的主觀方面表現為過失,包括疏忽大意的過失和過于自信的過失,這種過失是指行為人對自己的違章行為可能造成的后果而言。交通肇事罪的客觀方面表現為在交通運輸活動中違反交通運輸管理法規,因而發生重大事故,致人重傷、死亡或者使公私財產遭受重大損失的行為。這也是構成交通肇事罪的必要條件之一。那么交通肇事罪的構成要件包括哪些。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擅長:婚姻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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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無因管理的要件包括哪些(一)管理他人事務管理他人事務的“事務”范圍相當廣泛,原則上包括一切可以滿足人們生活需要并適合于為債的客體的事項,但違法事務不在其列,如為他人隱藏贓物。除此之外,其他事務,不論為經濟性或非經濟性事務,事實行為或法律行為,繼續性行為或一次性行為,均適于無因管理,如為他人收取果實并出賣,收留迷路的兒童并照看等。(二)為他人利益的意思為他人利益的意思是無因管理成立的主觀要件,是無因管理區別于不當得利和侵權行為的重要標準。如誤將甲的事務當作乙的事務而為管理,仍可對甲成立無因管理。管理人有無義務,以管理事務開始時為基準進行判斷。那么無因管理的要件包括哪些。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擅長: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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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不當得利之債的權利主體是特定的,只能是因對方沒有合法根據的行為而遭受損失的人。債務人則是不當得利的受益人。既可能是行使不當得利的人,也可能是其繼承人,還可能是第三人。返還利益包括返還原物所生孳息?!吨腥A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百二十二條因他人沒有法律根據,取得不當利益,受損失的人有權請求其返還不當利益。那么民法典中不當得利之債的構成要件包括什么。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擅長:債權債務、建設工程、合同糾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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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財產損害是指,由于過錯方的行為造成無過錯方的財產上的滅失或毀損,包括直接損失和間接損失。該要件由離婚損害賠償的特性決定的,正是該要件表現了離婚損害賠償作為一種侵權責任的發生情形。如果不具備該要件,違法行為的發生,但未離婚,則不存在離婚損害賠償。只有導致離婚事實的發生,無過錯方才能行使離婚損害賠償的請求權?!睹穹ǖ洹返谝磺Я憔攀粭l有下列情形之一,導致離婚的,無過錯方有權請求損害賠償:(一)重婚;(二)與他人同居;(三)實施家庭暴力;(四)虐待、遺棄家庭成員;(五)有其他重大過錯。那么離婚損害賠償構成要件包括哪些。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擅長: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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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一、不正當無因管理的構成要件1、管理他人事務;2、具有管理的意思;3、就事務的管理,管理人無法定義務和約定義務;4、管理事務的承擔,不利于本人,或違法本人明示或可得推知的意思。那么不正當無因管理的構成要件與法律效果包括了哪些。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擅長:交通事故、合同糾紛、債權債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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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律師365小編整理了有關動產質押合同生效的資料,詳細請閱讀下文。比如,質押合同的質物不能是禁止流通的物。綜上,根據《物權法》第十五條和第一百七十八條的規定,質押合同、抵押合同自物權法生效后,除合同有約定外,自合同依法成立時生效。那么簽訂動產質押合同生效要件包括什么?。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擅長:債權債務、合同糾紛、民間借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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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債權轉讓的構成要件包括哪些必須是合法有效的債權且不得違背社會公共利益、轉讓不得改變債權的主要內容、債權的轉讓人與受讓人必須達成債權轉讓的協議。債權作為法鎖的觀念雖已消失,但債權轉讓只是主體上的變更,如果存在債的主要內容變更,則發生新的合同關系,而不屬于轉讓性質。如經對方承諾,則成立新合同,已不屬于債權轉讓的范疇。債權轉讓是一種處分行為,必須符合民事行為的生效條件。雙方的意思表示必須真實,不是真實的意思表示,債權轉讓無效。如果一方當事人欺詐、脅迫或乘人之危,轉讓無效。合同被撤銷后,受讓人已接受債務人清償的,應作為不當得利返還原債權人。那么債權轉讓的構成要件包括哪些。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擅長:婚姻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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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債權轉讓的形式要件包括哪些當事人沒有特別約定和法律沒有特別規定的情況,當事人之間的合同可采用書面形式、口頭形式及其他形式。債權轉讓在我國應采取何種形式,《民法典》和《民法典》均未明確規定,學術界對此有兩種不同的立場。另一種觀點認為,法律對債權讓與形式應有特別要求,規定債權讓與合同必須采用書面形式;若原債權有證明文書,必須要將讓與事實記載于其中,否則債權讓與不發生效力。但保理中應收款轉讓債權讓與因其跨越國內、國際兩個法域,涉及的多方當事人,潛伏多種權利沖突,因此應該要求應收帳款的轉讓必須由供應商和保理商訂立書面協議。那么債權轉讓的形式要件包括哪些。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擅長:合同糾紛、債權債務、建設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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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代位權的成立要件包括哪些方面債權人代位權的成立要件是其適用的前提。債權人代位權是指債權人為保全其債權,以自己之名義行使屬于債務人權利之權利。民法理論界對代位權的條件表述不一,稱構成要件、成立要件、行使要件、適用要件等。事實上,代位權并非債的關系成立之時債權人即可行使的權利,在債的關系發生之時,債權人并未享有代位權,此等權利的享有需具備一定的客觀條件,而且債權人也并非一定須行使代位權來實現自己的債權。目前,國內學術界對債權人代位權要件問題,有三要件說、四要件說和五要件說。那么代位權的成立要件包括哪些方面。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擅長: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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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分析】男子偷偷炒股虧71萬!法院:屬于重大過錯,應賠償妻子!原告曹某與被告范某結婚后共同購買了一套房屋,后經雙方協商將房屋出售。但范某未經曹某同意將大部分房款用于炒股,結果虧損了70余萬元。曹某得知后將范某訴至法院,請求分割售房款。 一、二審法院均認為,范某的行為屬于嚴重損害夫妻共同財產利益的重大過錯,侵害了曹某的平等支配權,故支持了曹某的訴訟請求,判令范某給付曹某88.9萬元。 據中國裁判文書網官網披露的判決書顯示,曹某與范某于2004年2月10日登記結婚,2006年8月生育一女?;楹蠖速彽梅课荩课莸怯浽诜赌趁?。 2020年12月20日,范某與劉某簽訂《北京市存量房屋買賣合同》,將涉案房屋以228萬元價格出售。 房款支付細節如下: 房屋首付款為46萬元,其中劉某于2021年1月6日向范某名下銀行賬戶轉賬41萬元,其余5萬元轉至曹某賬戶; 2021年3月12日,劉某向范某銀行賬戶轉入31萬元; 2021年3月23日,劉某再向該賬戶轉入房款90萬元; 2021年4月8日,劉某又向該賬戶轉入房款60萬元; 2021年5月15日交房后,劉某向范某名下賬戶轉款1萬元。 拿到這筆錢后,范某聲稱給曹某房款共計33.29萬元,其余用于償還銀行貸款、債務,炒股,支付女兒生活費及日常消費支出等,現房款已無剩余。其中,雙方將首付款44.7萬元用于償還銀行貸款本息,剩余首付款1.29萬元在曹某賬戶內。而房款150萬元,范某則未經曹某同意,于2021年3月24日向股票資金賬號轉賬89萬元,而后再次轉賬55萬元。 但是,經過他一番操作后,自2021年3月24日至2021年5月31日,范某從股票資金賬號轉出73萬元,共計虧損71.12萬元。范某稱剩余房款另用于償還信用卡41.17萬元,償還多名親屬共計30萬元,范某還稱借款用于償還銀行貸款及債務、炒股及家庭生活。 為證明房款和債務分配約定以及范某揮霍、轉移夫妻共同財產等主張,曹某向法院提交的2020年7月6日《房產分配協議》約定:女方占房產三分之二,男方占房產三分之一。 值得一提的是,范某與曹某的微信聊天記錄顯示:范某長期不顧曹某反對炒股,且炒股未經過曹某同意。范某則辯稱炒股為正常投資,系為改善家庭生活條件,并非揮霍夫妻共同財產。 案件經法院審理,一審、二審法院認為,范某與曹某經協商一致后出售房屋獲得房款228萬元應屬于夫妻共同財產。但范某未將所獲得房款150萬元的事實告知曹某,并未經曹某同意擅自處分該房款,且不顧曹某的多次反對仍進行大額炒股投資,將144萬元房款用于股票投資并虧損了70余萬元,屬于嚴重損害夫妻共同財產利益的行為,侵害了曹某的平等支配權,故曹某請求婚內分割售房款的訴訟請求,符合法律規定,法院予以支持。曹某請求婚內分割售房款的訴訟請求,符合法律規定,法院予以支持。于是,判決范某給付曹某88.9萬元。 北京高院經審理后認為,雙方經協商一致后出售了涉案房屋,獲得房款228萬元應屬于夫妻共同財產,雙方在處分房款時亦應當友好協商。但范某未將所獲得房款150萬元的事實告知曹某,并未經曹某同意擅自處分該房款,且不顧曹某的多次反對仍進行大額炒股投資,將144萬元房款用于股票投資并虧損了70余萬元,屬于嚴重損害夫妻共同財產利益的行為,侵害了曹某的平等支配權。 一、二審法院支持曹某請求婚內分割售房款的訴訟請求,判令范某給付曹某889020.58元,具有事實和法律依據。一、二審判決認定事實清楚,適用法律正確。 北京高院在裁判原文是: 本院經審查認為:夫妻雙方對共同財產,有平等的處分權,但一方非因生活需要在處分重大夫妻共同財產時應當與另一方協商一致?;橐鲫P系存續期間,一方有隱藏、轉移、變賣、毀損、揮霍夫妻共同財產或者偽造夫妻共同債務等嚴重損害夫妻共同財產利益的行為,夫妻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請求分割共同財產。 本案中,范某與曹某經協商一致后出售了涉案房屋,獲得房款228萬元應屬于夫妻共同財產,雙方在處分房款時亦應當友好協商。但范某未將所獲得房款150萬元的事實告知曹某,并未經曹某同意擅自處分該房款,且不顧曹某的多次反對仍進行大額炒股投資,將144萬元房款用于股票投資并虧損了70余萬元,屬于嚴重損害夫妻共同財產利益的行為,侵害了曹某的平等支配權。 一、二審法院支持曹某請求婚內分割售房款的訴訟請求,判令范某給付曹某889020.58元,具有事實和法律依據。綜上,一、二審判決認定事實清楚,適用法律正確,審判程序亦無不當。范某的再審申請不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二百零七條規定的情形。 案號:(2023)京民申1855號 裁判時間:2023年6月13日
溫暖陪伴當事人每一個艱難的時刻,元甲律所婚姻家事律師詳細梳理5套房產情況(包括海外房產)、上百萬存款、基金、股票等各類財產,幾十次談判、無數次修改和解協議,最終以和解方式圓滿解決離婚糾紛。
自2024年1月29日施行《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內地與香港特別行政區法院相互認可和執行民商事案件判決的安排》,判決包括調解書、支付令。
因拖欠工程款打官司,律師費誰承擔? 在建工案件中發包人欠付工程款,承包人起訴后,在合同未約定律師費、保全費的情況下,能否主張律師費和保全費? 最高人民法院在一起建工案件的再審審查中給出回應。 法院經審理查明—— 2015年,萬某掛靠在華宇公司名下承包工程,宏星房地產對此明知,仍與之簽訂《工程承包意向書》,將舊城改造工程發包給沒有施工資質的萬某。 2016年,宏星房地產與華宇公司簽訂《建設工程施工合同》,其后華宇公司與萬某簽訂《內部承包協議書》,將舊城改造項目轉包給萬某。 但截至2019年11月,萬某向宏星公司交付了案涉房屋,但一直未結清工程款,也未辦理竣工驗收。 萬某向法院起訴,要求華宇和宏星承擔連帶責任,支付工程進度款686萬,律師費20萬,保全費用2.7萬及逾期利息1657萬。 一審法院判決—— 支持386萬的工程款及相應利息請求;就律師費和保全費,因律師費、訴訟保全擔保費均為萬某在訴訟過程中自行支出的訴訟成本,該費用雙方未有明確約定,且非因訴訟必須產生的費用,故其主張不予支持。 二審法院認為—— 關于一審判決華宇公司、宏星公司向萬學才支付工程款是否正確的問題。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糾紛案件適用法律問題的解釋》第二條:“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無效,但建設工程經竣工驗收合格,承包人請求參照合同約定支付工程價款的,應予支持”之規定,宏星公司、華宇公司應向萬某支付工程款。一審判決華宇公司、宏星公司向萬某支付工程款386萬正確,本院予以維持。 關于一審判決對律師費200000元及保全擔保費27746.71元的認定是否正確的問題。本院認為,關于萬某主張的律師費200000元的問題。 盡管萬某與華宇公司、宏星公司對律師費的承擔并無約定,但華宇公司、宏星公司在工程已經被擅自使用的情況下,仍以各種理由抗辯,拖延承擔支付工程款義務,屬不誠信的訴訟行為,造成了司法資源的額外消耗和萬學才的額外支出。 且萬某因此次訴訟發生的律師費,既是其為對抗華宇公司、宏星公司拖延支付工程款行為的額外支出,也是其為維護自身合法權益所支出的合理費用。故萬某的此項上訴理由成立,本院予以支持。 關于萬某主張的保全擔保費27746.71元的問題。本案訴訟系因華宇公司、宏星公司欠付萬學才工程款引起,萬某為實現其債權,申請財產保全,并以保險公司提供保全保險的方式進行財產擔保,系萬某為實現其債權所支出的合理、必要費用,屬于萬某的損失。萬某的此項上訴理由成立,本院予以支持。 判決,宏星房地產和華宇公司支付萬某律師費200000元及保全擔保費27746.71元。其它項予以維持。 華宇公司和宏星房地產不服,向最高人民法院申請再審。 最高人民法院審查后認為—— 宏星公司、華宇公司是否應承擔律師費的問題。萬某因訴訟所發生的律師費和保全費屬于確定發生的支出,原審法院認為案涉工程已經實際交付使用,宏星公司、華宇公司拒不支付相應的工程款以致引發本案訴訟,宏星公司、華宇公司應向萬學才支付萬某為維護其合法權益所支出的費用并無不當。 故對宏星公司、華宇公司主張不應承擔律師費的再審請求,本院不予支持。
元甲普法:空置房要交物業費嗎?答案來了! 空置房到底要不要交物業費?答案是:要交!因為物業服務具有公眾性空置房業主也享受到了物業服務。 此前,湖南省高級人民法院審理了一起物業合同糾紛案件房屋空置拒不繳納物業費的當事業主楊某敗訴被判交納拖欠的物業費! 業主房屋空置5年不交物業費 物業公司起訴! 2015年5月,楊某在湖南省平江縣某小區購買了一套住宅并辦理了收房手續。同年,楊某與物業公司簽訂了物業服務協議。 此后,由于楊某一直未交納物業費,物業公司多次致電和書面催交,但楊某以未真正入住為由拒不交納物業費。 2020年9月,物業公司將楊某起訴至湖南省平江縣人民法院,要求楊某支付物業費,并承擔近千元的違約金。 楊某辯稱,其房屋在交付后一直處于閑置狀態,既未對房屋進行裝修,也未居住或使用,根本未享受過物業公司提供的任何服務,所以不應支付物業費和違約金。 而物業公司堅稱,雖然楊某的房屋處于閑置狀態,但物業公司仍為其房屋的安全、公共設施的維護、小區的整體綠化和保潔提供了服務,故楊某理應交納物業費,并承擔違約金。 法院判決 業主應按合同支付物業費 法院經審理后認為,楊某作為業主,物業公司依據雙方簽訂的合同,為楊某提供物業服務,因此,當事人之間系物業服務合同糾紛,楊某應按物業服務合同及相關規定向原告交納物業費。 楊某辯稱辦理入住手續后未實際居住,未享受過物業公司提供的任何服務,所以不應支付物業費和違約金的主張,不予采納。 依據《合同法》第六十條(現《民法典》第五百零九條)《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物業服務糾紛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六條,判決楊某支付2015年至2019年12月31日期間的物業費。(全國人大常委會法工委:地方立法空置房物業費打折,與上位法不一致,應予以糾正) 審理法官怎么說? “交納物業費是業主應承擔的一項基本合同義務?!? 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物業服務糾紛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六條規定: 經書面催交,業主無正當理由拒絕交納或者在催告的合理期限內仍未交納物業費,物業服務企業請求業主支付物業費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持。 物業服務企業已經按照合同約定以及相關規定提供服務,業主僅以未享受或者無需接受相關物業服務為抗辯理由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溫馨提示 物業服務具有公眾性,它的價值在于在滿足公共性服務的同時,達到對整個居住環境品質的提升,最終體現對業主個體的服務價值。 物業費的構成包括保潔費、保安費、綠化費等,大部分是為全體業主公共部分的管理、共用設備設施維護的費用,并非針對專門某個業主的服務。 雖然房屋空置,但小區衛生仍需天天清潔打掃,公共秩序必須時時巡查維護,所有設施設備如電梯、消防等費用也要正常支出。 根據《民法典》第九百四十四條規定,業主應當按照約定向物業服務人支付物業費。物業服務人已經按照約定和有關規定提供服務的,業主不得以未接受或者無需接受相關物業服務為由拒絕支付物業費。 《民法典》第五百零九條規定,當事人應當按照約定全面履行自己的義務。
構成交通肇事后逃逸條件: (1)行為必須齊備交通肇事罪的基本犯罪構成要件,這是認定“交通肇事后逃逸”情節的基礎條件。 (2)行為人主觀上具有“逃避法律追究”的目的,這是認定“交通肇事后逃逸”的主觀條件。逃避法律追究,包括逃避刑事責任、民事責任、行政責任追究。實踐中,行為人如果沒有正當的理由離開事故現場(包括但不限定于事故現場),應當認定行為人具有逃逸法律追究之主觀目的。 (3)客觀上有逃離的行為,且逃離行為可能影響到對被害人的救助、導致事故損失的擴大、妨害民警對事故的查處。如果行為人的“逃離”沒有影響其對道路交通安全法規定之法定義務的履行,則不應認定其“逃離”行為構成“交通肇事后逃逸”情節,從而不應承擔交通肇事罪加重之刑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