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法中如何處罰從犯

導讀:
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或者輔助作用的,是從犯,從犯主要常見的類型有幫助犯和教唆犯兩種。《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十八條對于被脅迫參加犯罪的,應當按照他的犯罪情節減輕處罰或者免除處罰。《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十九條教唆他人犯罪的,應當按照他在共同犯罪中所起的作用處罰。
一、刑法中如何處罰從犯
1、對于從犯,法院在定罪量刑時應當從輕、減輕處罰或者免除處罰。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或者輔助作用的,是從犯,從犯主要常見的類型有幫助犯和教唆犯兩種。
2、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十七條
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或者輔助作用的,是從犯。對于從犯,應當從輕、減輕處罰或者免除處罰。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十八條
對于被脅迫參加犯罪的,應當按照他的犯罪情節減輕處罰或者免除處罰。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十九條
教唆他人犯罪的,應當按照他在共同犯罪中所起的作用處罰。教唆不滿十八周歲的人犯罪的,應當從重處罰。
如果被教唆的人沒有犯被教唆的罪,對于教唆犯,可以從輕或者減輕處罰。
二、犯搶劫罪怎么處罰
犯搶劫罪最少需要在三年以上承擔刑事責任,情節嚴重的需要在十年以上承擔刑事責任,特別嚴重的需要判處無期徒刑、死刑等刑事責任。以暴力、脅迫或者其他方法搶劫公私財物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并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1、入戶搶劫的;
2、在公共交通工具上搶劫的;
3、搶劫銀行或者其他金融機構的;
4、多次搶劫或者搶劫數額巨大的;
5、搶劫致人重傷、死亡的;
6、冒充軍警人員搶劫的;
7、持槍搶劫的;
8、搶劫軍用物資或者搶險、救災、救濟物資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