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單方承諾保證責任是否成立

導讀:
一方的承諾無法成立合同,必須要有另一方的承諾才行。應當辦理申請批準等手續的當事人未履行義務的,對方可以請求其承擔違反該義務的責任。
一、民法典單方承諾保證責任是否成立
1、如果單方承諾書明確表達了意思表示,對方也表示接受了,那該單方承諾書是發生法律效力的。
2、合同的訂立,需要有雙方當事人真實的意思表示。一方的承諾無法成立合同,必須要有另一方的承諾才行。
3、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五百零二條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時生效,但是法律另有規定或者當事人另有約定的除外。
依照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合同應當辦理批準等手續的,依照其規定。未辦理批準等手續影響合同生效的,不影響合同中履行報批等義務條款以及相關條款的效力。應當辦理申請批準等手續的當事人未履行義務的,對方可以請求其承擔違反該義務的責任。
二、合同被確認無效時如何處理
合同被確認無效后,尚未履行的,不得履行,正在履行的,應立即終止履行。
(1)無后果的不做處理
如:在合同履行前,被確認無效,此時尚未造成后果,可不作處理。
(2)在當事人之間返還財產
返還財產是指合同當事人在合同被確認無效或者被撤銷以后,對已交付給對方的財產享有返還請求權,而已接受該財產的當事人則有返還財產的義務。
(3)沒收非法財產歸國家所有
當事人惡意串通,損害國家、集體或者第三人利益的,因此取得的財產收歸國家所有,或者返還集體、第三人。
如雙方都屬故意,則雙方都無權要求返還財產,應追繳雙方已付給對方或約定付給對方而尚未給對方的財產,予以沒收上繳國庫;或根據有關法規處以罰款;情節嚴重構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機關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