買賣合同是不是單務合同

導讀:
雙務合同,是指當事人雙方互負對待給付義務的合同,即一方當事人愿意負擔履行義務,旨在使他方當事人因此負有對待給付的義務。雙務合同是典型的交易形式,因為當事人間的對待給付具有交換性。無義務對價關系的合同便是單務合同。雙務合同和單務合同的區別1、是否適用同時履行抗辯權規則。雙務合同中中,如果當事人因不可抗力導致其不能履行合同義務,其合同義務應被免除,其享有的合同權利亦應消滅。在此情況下,一方當事人因不再負有合同義務,也無權要求對方作出履行;在單務合同中,不存在雙務合同中的風險負擔問題。
買賣合同是不是單務合同
買賣合同是雙務合同的典型,不是單務合同。
雙務合同,是指當事人雙方互負對待給付義務的合同,即一方當事人愿意負擔履行義務,旨在使他方當事人因此負有對待給付的義務。或者說,一方當事人所享有的權利,即為他方當事人所負有的義務,例如買賣、互易、租賃合同等均為雙務合同。雙務合同是典型的交易形式,因為當事人間的對待給付具有交換性。所謂單務合同,是指合同當事人僅有一方負擔給付義務的合同。換言之,是指合同當事人雙方并不互相享有權利義務,而主要是由一方負擔義務,另一方不負有相對義務的合同。例如在借用合同中,只有借用人負有按約定使用并按期歸還借用物的義務。
單務合同也稱為單邊合同或片面義務契約,是指一方當事人只享有權利而不盡義務,另一方當事人只負義務而不享有權利的合同(如贈與合同、歸還原物的借用合同和無償保管合同),與雙務合同相對應。
無義務對價關系的合同便是單務合同。包括一方有義務,另一方無義務的合同,也包括雙方雖都有義務但雙方的義務無對價關系的合同。
雙務合同和單務合同的區別
1、是否適用同時履行抗辯權規則。雙務合同適用,單務合同不適用。
2、在風險負擔上是不同的。雙務合同中中,如果當事人因不可抗力導致其不能履行合同義務,其合同義務應被免除,其享有的合同權利亦應消滅。在此情況下,一方當事人因不再負有合同義務,也無權要求對方作出履行;在單務合同中,不存在雙務合同中的風險負擔問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