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對停車場收費是如何規定的?

導讀:
(一)具有自然壟斷經營性質的機動車停放服務收費實行政府指導價或政府定價。(二)非自然壟斷經營性質的機動車停放服務收費標準按照補償合理經營成本、依法納稅的原則核定。各級人民政府價格主管部門應依法加強對機動車停放服務收費的監督檢查。違反本辦法規定的由各級人民政府價格主管部門按照價格法和價格違法行為行政處罰規定進行查處。涉及法律法規機動車停放服務收費管理辦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一十三條有本法第一編關于民事法律行為無效規定情形或者違反本編規定的收養行為無效。
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價格主管部門負責機動車停放服務收費方面的管理工作。
機動車停放服務收費實行“統一政策、分級管理”的原則。國務院價格主管部門統一負責全國機動車停放服務收費管理政策的制定,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價格主管部門負責制定本行政區域內機動車停放服務收費實施細則,機動車停放場所所在城市人民政府價格主管部門負責制定機動車停放服務收費具體標準。
機動車停放服務收費實行市場調節價、政府指導價、政府定價3種定價形式。
(一)具有自然壟斷經營性質的機動車停放服務(機場、碼頭、車站、旅游景點、住宅區的露天或地下配套停車場等停放服務)收費實行政府指導價或政府定價。具體定價形式由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價格主管部門根據本行政區域內機動車保有量和停放服務供求關系確定。
(二)非自然壟斷經營性質的機動車停放服務(商場、娛樂場所、賓館酒店、寫字樓等建筑物的配套停車場等停放服務)收費實行市場調節價。
實行政府指導價或政府定價的機動車停放服務收費標準的制定或調整由經營者提出書面申請報所在地人民政府價格主管部門批準后執行。
府價格主管部門在制定機動車停放服務收費標準時應綜合考慮停車場所設施等級、地理位置、服務條件、供求關系及社會各方面承受能力等因素。
(一)具有自然壟斷經營性質的機動車停放服務收費標準按照補償合理經營成本、依法納稅、保本微利的原則核定。
(二)非自然壟斷經營性質的機動車停放服務收費標準按照補償合理經營成本、依法納稅的原則核定。
(三)經營成本按照停車場維護、管理所需支出在合理定崗、定員的基礎上確定。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價格主管部門應結合本地區停車場發展的實際情況制定規范停車場經營成本的指導性意見指導停車場經營企業加強管理降低成本。
(四)交通肇事、違章被強制拖離現場車輛應按就近停放的原則處置其收費標準按所停放停車場所的標準執行。
機動車停放服務收費可實行按車輛占用停車場面積大小分別計費的辦法也可實行按停放時段不同分別計費的辦法。
機動車停放服務收費計時單位由各地根據實際情況確定可以分別實行按小時、天、月或年為單位計費,也可以根據供求關系實行累進或遞減等差別計費辦法。
機動車停放服務收費實行明碼標價制度。經營者應當按照價格法和國家計委關于商品和服務實行明碼標價的規定在機動車停放場所及收費地點醒目位置設置明碼標價牌標明停放車輛類型、服務內容、計費單位、收費標準和投訴、舉報電話接受社會監督。
各級人民政府價格主管部門應依法加強對機動車停放服務收費的監督檢查。違反本辦法規定的由各級人民政府價格主管部門按照價格法和價格違法行為行政處罰規定進行查處。
涉及法律法規
機動車停放服務收費管理辦法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一十三條有本法第一編關于民事法律行為無效規定情形或者違反本編規定的收養行為無效。
無效的收養行為自始沒有法律約束力。
第九百四十三條物業服務人應當定期將服務的事項、負責人員、質量要求、收費項目、收費標準、履行情況,以及維修資金使用情況、業主共有部分的經營與收益情況等以合理方式向業主公開并向業主大會、業主委員會報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