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絡侮辱誹謗管轄規定

導讀:
網絡侮辱誹謗管轄1、網絡行為的目的地。網絡誹謗罪一般需要滿足以下條件滿足之后才能確定網絡誹謗罪立案管轄地在哪里。誹謗的構成要符合下列要件,1、在客觀方面表現為故意捏造并散布虛構的事實足以貶損他人人格破壞他人名譽情節嚴重的行為。《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百二十七條法律對數據、網絡虛擬財產的保護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第一千零二十七條行為人發表的文學、藝術作品以真人真事或者特定人為描述對象,含有侮辱、誹謗內容,侵害他人名譽權的,受害人有權依法請求該行為人承擔民事責任。
網絡侮辱誹謗管轄
1、網絡行為的目的地。
2、網絡犯罪行為實施地。
誹謗罪(刑法第246條)是指故意捏造并散布虛構的事實足以貶損他人人格破壞他人名譽情節嚴重的行為。
網絡誹謗罪一般需要滿足以下條件滿足之后才能確定網絡誹謗罪立案管轄地在哪里。
誹謗的構成要符合下列要件,
1、在客觀方面表現為故意捏造并散布虛構的事實足以貶損他人人格破壞他人名譽情節嚴重的行為。
2、侵犯的客體是他人的人格尊嚴、名譽權。侵犯的對象是自然人。
a、行為人必須有捏造某種事實的行為即誹謗他人的內容完全是虛構的。如果散布的不是憑空捏造的而是客觀存在的事實即使有損于他人的人格、名譽也不構成誹謗。
b、須有散布捏造事實的行為。所謂散布就是在社會公開的擴散。散布的方式基本上有兩種,一種是言語散布另一種是文字即用大字報、小字報、圖畫、報刊、圖書、書信等方法散布。所謂“足以貶損”是指捏造并散布的虛假事實完全可能貶損他人的人格、名譽或者事實上已經給被害人的人格、名譽造成了實際損害。如果散布虛假的事實但并不可能損害他人的人格、名譽或無損于他人的人格、名譽則不構成誹謗。
量刑標準,
犯本罪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剝奪政治權利。
犯本罪告訴的才處理但是嚴重危害社會秩序和國家利益的除外。
這里所謂“告訴的才處理”是指犯誹謗罪被害人自訴告發的法院才受理否則不受理。“嚴重危害社會秩序和國家利益的除外”例如因誹謗引起被害人死亡的引起當地群眾公憤的誹謗外國人影響國際關系的等等如果受害人不告訴或不能告訴人民檢察院應提起公訴。
不構成
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貫徹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若干問題的意見(試行)規定
1.泄露并宣揚他人隱私給他人名譽造成不良影響的是侵害名譽權的行為不構成誹謗罪。
2.法人、團體、組織不能成為誹謗罪的犯罪對象。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百二十七條法律對數據、網絡虛擬財產的保護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
第一千零二十五條行為人為公共利益實施新聞報道、輿論監督等行為,影響他人名譽的,不承擔民事責任,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捏造、歪曲事實;
(二)對他人提供的嚴重失實內容未盡到合理核實義務;
(三)使用侮辱性言辭等貶損他人名譽。
第一千零二十七條行為人發表的文學、藝術作品以真人真事或者特定人為描述對象,含有侮辱、誹謗內容,侵害他人名譽權的,受害人有權依法請求該行為人承擔民事責任。
行為人發表的文學、藝術作品不以特定人為描述對象,僅其中的情節與該特定人的情況相似的,不承擔民事責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