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侮辱誹謗如何起訴(被侮辱誹謗精神損失費怎么定)

導讀:
如何起訴誹謗罪法律主觀:起訴 誹謗罪 的程序如下:1、準備好訴狀、原被告雙方的身份信息資料、 證據 材料,去法院起訴誹謗罪 立案 或 訴訟 服務中心進行立案,綜上所述,遭到辱罵,構成侮辱罪的情形,可以向法院提起自訴,向人民法院提交如下材料:【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零二十四條民事主體享有名譽權,法院起訴流程如下:1、當事人起訴,首先應提交起訴書,并按對方當事人人數提交相應份數的副本,當事人是公民的,應寫明雙方當事人的姓名、性別、年齡、籍貫、住址。
如何起訴誹謗罪
法律主觀:
起訴 誹謗罪 的程序如下:
1、準備好訴狀、原被告雙方的身份信息資料、 證據 材料,去法院起訴誹謗罪 立案 或 訴訟 服務中心進行立案。
2、在法院正式受理立案后,根據法院要求在規定時間內交納案件受理費。
3、案件就會有法院立案庭移送到業務部門負責審理,當事人就可以等法院開庭通知準備開庭了。
《 刑法 》第二百四十六條 【 侮辱罪 】【誹謗罪】以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實誹謗他人,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下 有期徒刑 、 拘役 、 管制 或者 剝奪政治權利 。 前款罪,告訴的才處理,但是嚴重危害社會秩序和國家利益的除外。 通過信息網絡實施第一款規定的行為,被害人向人民法院告訴,但提供證據確有困難的,人民法院可以要求公安機關提供協助。
法律客觀:
《 刑法 》第二百四十六條,以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實誹謗他人,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下 有期徒刑 、 拘役 、 管制 或者 剝奪政治權利 。 前款罪,告訴的才處理,但是嚴重危害社會秩序和國家利益的除外。 通過信息網絡實施第一款規定的行為,被害人向人民法院告訴,但提供證據確有困難的,人民法院可以要求公安機關提供協助。
被辱罵如何起訴對方
遭人辱罵起訴方法如下:
1、取證,可以把辱罵言語記錄下來,比如錄音什么的;
2、咨詢,向律師咨詢相關的問題;
3、決定上訴,到法院起訴。
法院起訴流程如下:
1、當事人起訴,首先應提交起訴書,并按對方當事人人數提交相應份數的副本,當事人是公民的,應寫明雙方當事人的姓名、性別、年齡、籍貫、住址;當事人是單位的,應寫明單位名稱、地址、法定代表人或負責人姓名;
2、根據誰主張誰舉證原則,原告向法院起訴應提交相應的材料;
3、立案庭在當事人履行必須的手續和交齊有關證據材料之后,在七天內,對符合立案條件的,辦理立案手續;
4、當事人應在收到受理通知書之日起七天內預交案件受理費和其他訴訟費用;
5、立案手續后,案件由法院排期開庭,進行開庭審理。
綜上所述,遭到辱罵,構成侮辱罪的情形,可以向法院提起自訴,向人民法院提交如下材料: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零二十四條
民事主體享有名譽權。任何組織或者個人不得以侮辱、誹謗等方式侵害他人的名譽權。
名譽是對民事主體的品德、聲望、才能、信用等的社會評價。
語言誹謗怎么起訴
語言誹謗的起訴方式如下:
1、遭受誹謗的被害人應向人民法院提起自訴;
2、遞交自訴狀或者口頭告訴;
3、人民法院進行審查,決定是否立案,并書面通知自訴人;
4、決定立案的,自訴人應提交相應證據;
5、等待法院通知開庭宣判。
誹謗罪的構成要件具體包括如下:
1、須有捏造某種事實的行為,即誹謗他人的內容完全是虛構的。如果散布的不是憑空捏造的,而是客觀存在的事實,即使有損于他人的人格、名譽,也不構成本罪;
2、須有散布捏造事實的行為。所謂散布,就是在社會公開的擴散。散布的方式基本上有兩種:
(1)一種是言語散布;
(2)一種是文字,即用大字報、小字報、圖畫、報刊、圖書、書信等方法散布。所謂足以貶損,是指捏造并散布的虛假事實,完全可能貶損他人的人格、名譽,或者事實上已經給被害人的人格、名譽造成了實際損害。如果散布虛假的事實,但并不可能損害他人的人格、名譽,或無損于他人的人格、名譽,則不構成誹謗罪;
3、誹謗行為必須是針對特定的人進行的,但不一定要指名道姓,只要從誹謗的內容上知道被害人是誰,就可以構成誹謗罪。如果行為人散布的事實沒有特定的對象,不可能貶損某人的人格、名譽,就不能以誹謗罪論處;
4、捏造事實誹謗他人的行為必須屬于情節嚴重的才能構成本罪。雖有捏造事實誹謗他人的行為,但沒有達到情節嚴重的程度,則不能以本罪論處。所謂情節嚴重,主要是指多次捏造事實誹謗他人的;捏造事實造成他人人格、名譽嚴重損害的;捏造事實誹謗他人造成惡劣影響的;誹謗他人致其精神失常或導致被害人自殺的等情況。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四十六條
【侮辱罪】【誹謗罪】以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實誹謗他人,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剝奪政治權利。
前款罪,告訴的才處理,但是嚴重危害社會秩序和國家利益的除外。
通過信息網絡實施第一款規定的行為,被害人向人民法院告訴,但提供證據確有困難的,人民法院可以要求公安機關提供協助。
被人污蔑如何法律起訴
被人污蔑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情節嚴重構成犯罪的,可提起自訴。
向法院遞交起訴狀,然后等待人民法院進行審查,決定是否立案,并書面通知自訴人。決定立案的,自訴人應提交相應證據,然后等待法院通知開庭進行審判。
被人污蔑后訴訟流程如下:
1、收集與案件有關的證據,如物證、書證、電子數據等;
2、寫起訴書,載明:原告和被告信息;訴訟請求和所根據的事實與理由等內容;
4、人民法院立案后,預先繳納訴訟費用,等待法院開庭審理案件。
去法院起訴需要材料有以下:
1、刑事自訴狀;
2、原告身份證復印件,被告身份證復印件;
3、如原告為企業時,則提交:
(1)當年年審過的營業執照復印件;
(2)組織機構代碼證復印件;
(3)法人代表證明書原件;
(4)授權委托書原件;
(5)代理人身份證復印件驗原件。
4、原告有委托代理人的,須出具授權委托書,應有具體委托授權事項。公民委托的必須由本人簽名,委托公民代理的須由法院認可;企業委托的,由法定代表人或負責人簽名并蓋章;委托人涉外、港澳臺,其委托書應由相關部門予以公證;
5、填寫送達地址確認書原告的聯系地址及電話、證據目錄一式三份列清單,寫明原件或復印件。
綜上所述,一般到法院起訴自訴案件時都需要準備好以上證明材料,在相關的證明材料中,定罪證據是非常重要的,自訴人收集的證據不足以證明被告方構成犯罪的,法院不能判定被告方有罪,如果構成誹謗罪,除了要承擔刑事責任,還應該承擔相應的侵權責任。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一百二十二條
起訴必須符合下列條件:
(一)原告是與本案有直接利害關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
(二)有明確的被告;
(三)有具體的訴訟請求和事實、理由;
(四)屬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訴訟的范圍和受訴人民法院管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