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今年15歲在兩個月前和同學達成一致將他的新車賣掉,并用我的錢補了置換其他車的尾款但是我隱瞞了車真實的價格,原本1000多的尾款要了2000甚至更高,他在家里人找到我說要起訴我,我該怎么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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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酒駕者頂包者都要受罰。道路交通安全法中明確規定酒后駕駛行為將被處以1000元罰款記12分暫扣駕駛證6個月而發生頂包行為如果駕駛員沒有逃逸除了對酒駕行為進行嚴厲處罰構成犯罪的還將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如果駕駛員當場逃逸則將被處以1000至2000元罰款記12分可并處15日以下拘留。另外幫助頂包或有其他隱瞞交通事故真相的行為也將被處以1000元的罰款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頂包”面臨的法律后果1、頂包者根據被頂包者的酒駕程度承擔的法律后果也不同如一般的酒后駕駛頂包者面臨行政拘留、罰款及扣留駕駛證的處罰如果被頂包者已經達到醉駕的標準頂包者則涉嫌包庇罪面臨3年以下有期徒刑的刑罰。那么酒駕被查找人頂包怎么處罰。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擅長:物業費糾紛、供暖費用糾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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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婚前財產是指在結婚前夫妻一方就已經取得的財產。夫妻一方的婚前財產,不管是動產還是不動產,是有形財產還是無形財產,只要合法取得,就依法受到法律保護。法律咨詢:本人的房產是2000年購買的,2004年結婚;06年賣掉原房屋后又全款另購買了一套房屋。現在房本只寫了《獨有》本人的名字請問能算是個人婚前房產嗎?婚前的財產屬于個人財產,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的財產屬于夫妻的共同財產。可見,我國婚姻法規定夫妻財產遵循的是有約定從約定,無約定從法定。那么婚前房子賣掉后再買的房屋能否算婚前財產。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擅長:建設工程、債權債務、交通事故、合同糾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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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4、萬的工程有多少利潤,1千萬的綠化工程的利潤大約是20%左右,也就是200萬元,1000萬土石方工程利潤是多少,根據查詢相關資料顯示,截止到2022年9月26日,保溫工程為利潤25%,其中包含,吊籃、材料、單價45元每平方米等,1000萬的工程利潤在250萬,第二:鋼結構工程,大包墊資200萬左右,利潤大概20%左右,第三:房屋建筑工程,大包墊資300萬左右,利潤大概15%左右。
擅長:婚姻家庭、房產糾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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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財產的訴訟時效期間為三年,從當事人發現之日起計算。那么協議離婚時妻子隱瞞財產我該怎么辦。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擅長:房產糾紛、建設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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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二)涉及財產關系的訴訟代理費除按不涉及財產關系確定收費基本標準執行,還應按不高于下列比例另行收費(累進制)爭議財產標的1萬元(含)以下:1萬元&mdash,1000萬元(含)1000萬元收費比例免收4%3%、經律師事務所與委托人協商,對涉及財產關系的上述案件實行風險代理的可由雙方協商收費,一、計件收費標準(一)不涉及財產關系的訴訟代理費1、一般案件基本標準:案件類別:(元/件)民事案件1500元、行政案件2000元、刑事案件3000元、仲裁案件收費標準3000元2、不同案件不同標準:(1)簡單訴訟案件,可在上述標準的50%范圍內確定具體收費標準。
擅長:建設工程、合同糾紛、債權債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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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15萬賣掉價值70萬的房子為何被判刑以明顯不合理的低價轉讓財產,致使人民法院判決無法執行,其行為已構成拒不執行判決罪。對人民法院的判決、裁定有能力執行而拒不執行,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罰金;情節特別嚴重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單位犯前款罪的,對單位判處罰金,并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照前款的規定處罰。那么15萬賣掉價值70萬的房子為何被判刑。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擅長:婚姻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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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2002年11月,唐-麗發現肖某離婚時隱瞞了婚前在吉水縣城所購的商品房一套,故訴至法院請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財產。在法院未開庭審理此案之前,唐-麗因車禍于2003年2月死亡,故法院裁定中止訴訟。故肖某婚前所購商品房不因其婚姻關系的延續而轉化為夫妻共同財產。唐-麗與肖某自1995年5月1日登記結婚始至雙方于2000年12月協議離婚時止未滿8年的夫妻關系,故肖某婚前所購商品房不應視為夫妻共同財產,唐某夫婦因此也不享有繼承權。那么岳父母對離異女婿隱瞞“婚前財產”案。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擅長:債權債務、合同糾紛、民間借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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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第八條、第九條、第二十條規定了消費者的知情權、選擇權以及經營者的告知義務。《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第八條消費者享有知悉其購買、使用的商品或者接受的服務的真實情況的權利。《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第二十條經營者向消費者提供有關商品或者服務的質量、性能、用途、有效期限等信息,應當真實、全面,不得作虛假或者引人誤解的宣傳。此外,購車前最好能確認新車是否有合格證,如出現上牌等一拖再拖的現象,應提高警惕并及時向12315等維權部門申訴。
擅長: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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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怎么爭取小孩撫養權爭取撫養權有哪些證據在中,雙方當事人常常對孩子的存有爭議,這種爭議分兩種情形,一是雙方都希望撫養孩子,一種是雙方都不希望撫養孩子,實踐中以前者居多,我們就以這種情況為例進行說明。變更撫養費起訴狀范本變更撫養費起訴狀原告:周小,女,1995年10月2日生,漢族,北京市人,住北京市朝陽區路號小區單元號。訴訟請求:責令被告從起訴之日起每月支付原告撫養費2000元。2000年6月日,被告與原告之母因夫妻感情不和經北京市朝陽區人民法院判決離婚,原告由母親撫養,被告每月支付撫養費1000元。該撫養費在當時也僅足夠維持。那么怎么爭取小孩撫養權,變更撫養費起訴狀范本。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擅長:合同糾紛、債權債務、建設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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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離婚律師費用怎么收取(一)不涉及財產關系的訴訟代理費一般案件基本標準:案件類別:(元/件)民事案件1500元、行政案件2000元、刑事案件3000元、仲裁案件收費標準3000元,離婚找律師的收費標準如下:無財產爭議案件,普通民事、經濟、行政案件,不涉及財產的,根據案件性質、復雜程度、工作所需耗費時間等因素,在6000-100000元之間協商收取,離婚律師收費一般是怎么收的法律主觀:目前,各地律師接手離婚案件收費不一。
擅長: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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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唐-麗與肖某自1995年5月1日登記結婚始至雙方于2000年12月協議離婚時止未滿8年的夫妻關系,故肖某婚前所購商品房不應視為夫妻共同財產,唐某夫婦因此也不享有繼承權。但首要問題還是如何認定肖某與唐-麗登記結婚前同居生活期間的法律性質問題,即雙方的同居關系能否認定為事實婚姻關系。那么岳父母對離異女婿隱瞞的“婚前財產”有否繼承權。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擅長:債權債務、建設工程、合同糾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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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2、酒后駕駛商用機動車,處5000元罰款,扣12分,15日以下拘留,5年內不得重新取得駕駛證,公安交管部門會根據機動車駕駛人血液中的酒精含量、是否造成事故等具體情況,對其處以罰款、暫扣或吊銷駕照、行政拘留、追究刑事責任等處罰,1多少算醉駕酒駕和醉駕處罰標準酒后駕車:1、酒后駕駛機動車,處1000元至2000元罰款,記12分,暫扣駕駛證6個月,酒后駕車:1、醉酒駕駛機動車,吊銷駕駛證12分,5年內不予核發駕駛證。
擅長:債權債務、刑事辯護、建設工程、民間借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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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怎么區分醉駕酒駕酒駕和醉駕酒精測試酒駕酒精測試血液酒精含量超過20mg/ml但不足80mg/ml的。酒駕酒駕發生重大交通事故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責并吊銷駕駛證終身禁駕酒駕罰款1000元以上2000元以下暫扣駕駛證6個月再次酒駕拘留10日和罰款2000元吊銷駕駛證酒駕營運機動車拘留15日罰款5000元吊銷駕駛且5年禁駕。那么怎么區分醉駕酒駕。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擅長:合同糾紛、建設工程、民間借貸、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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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例子一:一投保營業用汽車損失保險的車輛,在同一保期內發生第四次事故,新車購置價100000元,保額100000元,出險時實際價值50000元,事故不涉及第三方車輛,駕駛人承擔全部責任,約定免賠額500元。A、B兩車均保了交強險,計算A車可獲得的車損、三者、交強險賠償金額。此次事故第三方損失為252000元。其中財產損失80000元,醫療費20000元,死亡傷殘費用152000元。那么小編介紹:四個例子教你計算交強險賠償。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擅長:婚姻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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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主題公園作業時,不幸受傷導致手骨折,找到雇主進行賠償被拒絕,雇主認為是員工自己的責任。傷者找到元甲律所,元甲律師助力談判和解,雙方簽署和解協議拿到15萬元賠償款,同時讓雇主承擔了傷者因看病而發生的交通費、住宿費、生活費等,維護了傷者最大權益!
【天用案例】官司贏了,被執行人仍不還錢,怎么辦?丁女士與王某是多年的朋友關系,進入四十不惑年齡的王某,近年間卻不務正業,養成了游手好閑、沉迷賭博的惡習。2022年初,王某以家庭生活需要為由多次向丁女士借款。 2022年1月23 日,在王某的花言巧語下,丁女士頭腦一熱,以自身征信為王某辦理了貸款事宜,王某全程指導丁女士通過銀行轉賬、微信轉賬、現金存款等多種方式將貸款轉入王某指定的賬戶。 上述操作一氣呵成,等丁女士冷靜下來多方思考方知自己是被騙了!好在丁女士幡然醒悟,并及時進行補救措施,她強烈要求王某出具欠條,確認截至2022 年1 月30 日,王某共欠付丁女士借款金額730000元,逾期月息為 1.2%,且承諾完全由王某承擔所有貸款費用并按銀行分期要求償還貸款。 雖然手里握著欠條,丁女士仍然沒有能夠高枕無憂!借款到期后,王某隨即開始拖延還款,丁女士多次催討,王某未全額還款,僅償還了123000元,且王某事后承諾給丁女士的30000元借名貸款報酬費也未支付。 因王某嚴重違約的不誠信行為,丁女士面臨著巨額還貸壓力,經濟上與心理上均遭受重創。丁女士為了盡快要回借款,找到北京天用律所咨詢委托。 天用律師指導丁女士收集各方面的證據并積極準備訴訟資料,立案至法院。在天用律師的全力爭取下,法院主持調解,雙方當事人達成協議:王某分期進行償還丁女士 67萬元、貸款委托費 3 萬元、律師費 11萬元、保全擔保費 1000 元。 官司贏了,本以為王某會乖乖還款,萬萬沒想到雙方達成調解書后,王某一直未予履行還款責任,還以種種理由拖延!本案在北京西城法院審理,天用律師催促法院做了幾次與被執行人王某的談話,讓法官親自見證被執行的言而無信與蔑視法律的威嚴,為后來的拘留埋下了伏筆! 在一次約定好的談話中,被執行人又出爾反爾,這下徹底惹怒了法官。天用律師趁勢申請拘留被執行人,得到批準!最終被執行人被拘留15天。 后來經過天用律師和解談判,被執行人現行每月還款5000元,丁女士對天用律師的盡職盡責非常感動,對此結果也很滿意,給天用律所送來了錦旗!
因拖欠工程款打官司,律師費誰承擔? 在建工案件中發包人欠付工程款,承包人起訴后,在合同未約定律師費、保全費的情況下,能否主張律師費和保全費? 最高人民法院在一起建工案件的再審審查中給出回應。 法院經審理查明—— 2015年,萬某掛靠在華宇公司名下承包工程,宏星房地產對此明知,仍與之簽訂《工程承包意向書》,將舊城改造工程發包給沒有施工資質的萬某。 2016年,宏星房地產與華宇公司簽訂《建設工程施工合同》,其后華宇公司與萬某簽訂《內部承包協議書》,將舊城改造項目轉包給萬某。 但截至2019年11月,萬某向宏星公司交付了案涉房屋,但一直未結清工程款,也未辦理竣工驗收。 萬某向法院起訴,要求華宇和宏星承擔連帶責任,支付工程進度款686萬,律師費20萬,保全費用2.7萬及逾期利息1657萬。 一審法院判決—— 支持386萬的工程款及相應利息請求;就律師費和保全費,因律師費、訴訟保全擔保費均為萬某在訴訟過程中自行支出的訴訟成本,該費用雙方未有明確約定,且非因訴訟必須產生的費用,故其主張不予支持。 二審法院認為—— 關于一審判決華宇公司、宏星公司向萬學才支付工程款是否正確的問題。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糾紛案件適用法律問題的解釋》第二條:“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無效,但建設工程經竣工驗收合格,承包人請求參照合同約定支付工程價款的,應予支持”之規定,宏星公司、華宇公司應向萬某支付工程款。一審判決華宇公司、宏星公司向萬某支付工程款386萬正確,本院予以維持。 關于一審判決對律師費200000元及保全擔保費27746.71元的認定是否正確的問題。本院認為,關于萬某主張的律師費200000元的問題。 盡管萬某與華宇公司、宏星公司對律師費的承擔并無約定,但華宇公司、宏星公司在工程已經被擅自使用的情況下,仍以各種理由抗辯,拖延承擔支付工程款義務,屬不誠信的訴訟行為,造成了司法資源的額外消耗和萬學才的額外支出。 且萬某因此次訴訟發生的律師費,既是其為對抗華宇公司、宏星公司拖延支付工程款行為的額外支出,也是其為維護自身合法權益所支出的合理費用。故萬某的此項上訴理由成立,本院予以支持。 關于萬某主張的保全擔保費27746.71元的問題。本案訴訟系因華宇公司、宏星公司欠付萬學才工程款引起,萬某為實現其債權,申請財產保全,并以保險公司提供保全保險的方式進行財產擔保,系萬某為實現其債權所支出的合理、必要費用,屬于萬某的損失。萬某的此項上訴理由成立,本院予以支持。 判決,宏星房地產和華宇公司支付萬某律師費200000元及保全擔保費27746.71元。其它項予以維持。 華宇公司和宏星房地產不服,向最高人民法院申請再審。 最高人民法院審查后認為—— 宏星公司、華宇公司是否應承擔律師費的問題。萬某因訴訟所發生的律師費和保全費屬于確定發生的支出,原審法院認為案涉工程已經實際交付使用,宏星公司、華宇公司拒不支付相應的工程款以致引發本案訴訟,宏星公司、華宇公司應向萬學才支付萬某為維護其合法權益所支出的費用并無不當。 故對宏星公司、華宇公司主張不應承擔律師費的再審請求,本院不予支持。
曾經炙手可熱的教培行業,在“雙減”政策后一落千丈。 有的項目投資人剛剛交費,還沒來得及開展業務,就被狠狠“潑了一盆冷水”,這種情況下,加盟費還能退嗎? 1加盟培訓機構遇難題 步入退休年齡的張阿姨一直非常熱愛教育行業,想著正好利用退休時間做一些自己喜歡的事情。與家里人多次商量后,張阿姨計劃開展課外培訓班,女兒劉女士對母親的想法非常支持。于是在2019年12月,張阿姨與北京某教育有限公司簽訂《***美術中心特許經營協議書》及《補充協議書》,約定教育有限公司授權張阿姨在約定期限內使用其經營資源在天津市某市區經營所許可的業務。張阿姨先后向教育有限公司支付特許經營費15萬元、兩年特許權使用費共4萬元,另支付培生項目定金1000元。但協議簽訂后沒多久,2020年全國疫情暴發,線下培訓班紛紛關門停業,行業勢頭不斷下滑。而此時,張阿姨多次與項目負責人電話、微信溝通開業地點,教育有限公司始終未能確定張阿姨的經營場所位置,導致張阿姨無法按照協議約定正常經營。 2創業選擇行業至關重要 屋漏偏逢連夜雨,疫情還未完全散去,國家又在2021年突然發布“雙減”政策,根據相關政策規定,張阿姨無法取得開辦運營加盟分中心所需的辦學許可證及營業執照等。培訓班未開業就“涼涼”,張阿姨心里也開始打退堂鼓,于是在2021年8月,她向教育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武先生發微信,多次提出“希望和總部商量一下退出加盟工作事宜”,武先生回復說會安排人員聯系,但一直沒有解除合同,也沒有給張阿姨退費,就這樣不了了之。在半年多的時間里,此事就成了張阿姨的心病。為了減輕張阿姨的焦慮與無助,女兒劉女士主動承擔解決問題的重任,積極幫助母親尋求法律幫助。 3解決退費同時解決情緒問題 在2022年2月,劉女士找到北京天用律所,希望能幫助母親要回費用。天用律師仔細研究資料后,發現張阿姨與教育有限公司簽署的協議中,有多個條款對我方當事人來說十分不利。與劉女士溝通情況后,她有點想要放棄,對案件信心不足,天用律師鼓勵她說:“毛主席曾說過,做最壞的打算,盡最大的努力。我們一定會全力爭取,勝利的希望還是有的!你不信我,還不信毛主席嗎?”天用律師的一番話點醒了劉女士,也激勵了她重拾信心。做任何事都是有風險的,但要相信律師的專業能力,積極配合、共同努力,才能獲得勝利。資料準備、立案程序在有序進行中,而在此期間,劉女士非常焦慮常常夜不能寐。她的焦慮一方面來自母親對于本案的各種擔憂與喋喋不休地嘮叨,另一方面自己處于離婚狀態,獨自撫養孩子,而前夫拒不支付經濟補償金與撫養費,導致自己養育孩子經濟壓力非常大。兩方面的心理壓力使劉女士憂思過度,陷入輕微抑郁的狀態。她頻繁給天用律師發微信訴苦,言語間也曾透露出“生活太難了,活著沒意思……”這種危險的信號。天用律師在辦案的同時,總是抽出空閑時間對劉女士給予暖心安慰和耐心開導,甚至在劉女士心情極度消極的時候,天用律師特意到劉女士所在地見面溝通。“你是女兒,也是母親,要擔負起家庭的責任,不能這樣消極下去!面對困難也要堅強起來,給自己的孩子做一個好榜樣!”......或許是天用律師的真誠解開了劉女士的心結,在精神上極大鼓舞了她,自此與她溝通案件情況,很明顯看出她比之前變得樂觀與積極。終于迎來了開庭的日子,劉女士與天用律師一同參加了庭審。天用律師在庭審中表明,自協議簽訂后,因教育有限公司無法確定我方當事人的經營場所的坐落位置,且取得特許經營資質是簽署特許經營協議書的基礎,但教育有限公司無相關資質及因“雙減”政策落地后無法辦理辦學許可證及營業執照,致使雙方之間簽訂的《協議書》目的無法實現,所以教育有限公司應將相關費用退還給我方當事人。面對天用律師舉證的協議、信息查詢樣本、微信聊天記錄、轉賬記錄、錄音等十幾項證據,法官十分認可,一審判決雙方解除合同,教育有限公司退還張阿姨全部費用。 4是律師也是人生導師 在困難與挑戰面前,天用律師表現出專業與不屈,最終獲得了勝訴! 天用律師不僅解決了張阿姨一家人的法律難題,同時也給了她們母女精神上的激勵與振奮,讓她們看到了生活充滿陽光與美好的一面!張阿姨與劉女士特意為天用律師送來一面錦旗!律師的職責不僅是解決法律難題,更是對當事人的一種人生救贖!后續張阿姨又把自己親戚遇到的法律難題委托給天用律所,這就是專業與口碑的魅力!
在不知情的情況下肇事逃逸怎么處罰 在完全不知情的情況下出了一些刮蹭事故,但是開車駛離了現場,也就是說車主在毫不知情的情況下,出現了肇事逃逸的現象。對于這種行為具體的懲罰措施還需要看其造成的事故影響如何,如果是輕微事故的話,一般情況下會處罰款;如果造成了別的事故的話,就要根據其情節的輕重來定。 對于輕微事故,例如將其他車輛出造成了刮蹭,但是在知道的情況下離開了現場,這就是屬于知道性肇事逃逸,這種情況下,如果沒有造成人員傷亡,但是造成了財產損失也可以進行協商的。但是這種情況已經造成了肇事逃逸,因為是在已知造成了刮蹭的情況下,視力現場的這種情況下會被判處2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的罰款,還可以并處15天以下的拘留。 并且如果在其中一場交通事故人當事人駕車駛離現場的,但是根據證據能夠證明其并不知道或者是沒有發現現場發生事故時,是不能被判定為逃逸車輛的,因為對于交通肇事逃逸的前提條件應該是為了躲避法律責任或者是不想負責。并且逃離后是沒有時間和場所限定的,因此出現以上這兩種情形就不會被理解為肇事逃逸。 所以如果出現以上這種情況,一定要主動聯系警方,說明緣由,然后讓警方在中間進行協調和定責被定完責后,應當積極地負起責任,并且全程一定要認真的配合警察們的工作。
什么情況下會被“終身禁駕” 根據《道路交通安全法》第101條第一款及第二款的規定,終生禁駕必須同時滿足以下三個條件: 一、是違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的規定發生重大交通事故。對此應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及《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認定。 二、是構成犯罪。被終生禁駕者在重大交通事故中負主要責任或全部責任,其行為構成交通肇事罪。特殊情況下,同等責任的也可以構成交通肇事罪。 三、是造成交通事故后實施了逃逸行為,其目的是故意逃避法律追究,逃離事故現場。 而對于一般交通肇事逃逸案件,只能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99條的規定對逃逸人進行2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罰款,拘留15日的處罰。 而我們常見的駕駛人被處以“終身禁駕”處罰的,主要有兩種情形:一是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構成犯罪的,二是飲酒后或醉酒駕駛機動車,發生重大交通事故構成犯罪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