協議離婚時妻子隱瞞財產我該怎么辦

導讀:
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財產的訴訟時效期間為三年,從當事人發現之日起計算。那么協議離婚時妻子隱瞞財產我該怎么辦。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一、離婚隱瞞財產應該如何辦
1、離婚時一方隱瞞財產的,發現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請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財產。當事人請求再次對被隱瞞的財產進行分割。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財產的訴訟時效期間為三年,從當事人發現之日起計算。
2、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零九十二條,夫妻一方隱藏、轉移、變賣、毀損、揮霍夫妻共同財產,或者偽造夫妻共同債務企圖侵占另一方財產的,在離婚分割夫妻共同財產時,對該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離婚后,另一方發現有上述行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請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財產。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婚姻家庭編的解釋(一)》第八十四條,當事人依據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二條的規定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請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財產的訴訟時效期間為三年,從當事人發現之日起計算。
二、離婚后發現對方隱瞞財產訴訟時效是多久
1、隱藏、轉移、變賣、毀損夫妻共同財產,或偽造債務導致請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財產的訴訟時效為三年。
2、漏分夫妻共同財產,請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財產的訴訟時效為三年。離婚時漏分夫妻共同財產,請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財產的訴訟時效為三年,從發現或應當發現漏分財產之次日起計算。
3、請求變更或者撤銷財產分割協議的,應在男女雙方協議離婚后一年內提起訴訟。離婚后要求確認財產分割協議效力或對財產分割問題反悔,請求變更或者撤銷財產分割協議的,應在男女雙方協議離婚后一年內提起訴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