效力待定的合同怎么辦

導讀: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五條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實施的民事法律行為的效力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實施的純獲利益的民事法律行為或者與其年齡、智力、精神健康狀況相適應的民事法律行為有效實施的其他民事法律行為經法定代理人同意或者追認后有效。相對人可以催告法定代理人自收到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內予以追認。法定代理人未作表示的視為拒絕追認。4因脅迫訂立的合同脅迫是指因他人的威脅和強迫而陷入恐懼作出的不真實意思表示的行為。那么效力待定的合同怎么辦。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一、效力待定的合同怎么辦
民法典規定效力待定的合同合同相對人可以進行追認經追認后合同有效如果相對人不追認的合同無效。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百四十五條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實施的民事法律行為的效力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實施的純獲利益的民事法律行為或者與其年齡、智力、精神健康狀況相適應的民事法律行為有效實施的其他民事法律行為經法定代理人同意或者追認后有效。
相對人可以催告法定代理人自收到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內予以追認。法定代理人未作表示的視為拒絕追認。民事法律行為被追認前善意相對人有撤銷的權利。撤銷應當以通知的方式作出。
第一百七十一條無權代理行為人沒有代理權、超越代理權或者代理權終止后仍然實施代理行為未經被代理人追認的對被代理人不發生效力。
相對人可以催告被代理人自收到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內予以追認。被代理人未作表示的視為拒絕追認。行為人實施的行為被追認前善意相對人有撤銷的權利。撤銷應當以通知的方式作出。
行為人實施的行為未被追認的善意相對人有權請求行為人履行債務或者就其受到的損害請求行為人賠償。但是賠償的范圍不得超過被代理人追認時相對人所能獲得的利益。
相對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行為人無權代理的相對人和行為人按照各自的過錯承擔責任。
二、可撤銷合同的種類有哪些
1因重大誤解訂立的合同重大誤解是指行為人因對行為的性質、對方當事人、標的物的品種、質量、規格和數量等的錯誤認識使行為的后果與自己的意思相悖并造成較大損失的行為。
2因顯失公平訂立的合同顯失公平是指一方在緊迫或缺乏經驗的情況下而訂立的如果履行對其有重大不利的合同。
3因欺詐訂立的合同欺詐是指一方當事人故意告知對方虛假情況或者故意隱瞞虛假情況誘使對方作出錯誤意思表示的行為。
4因脅迫訂立的合同脅迫是指因他人的威脅和強迫而陷入恐懼作出的不真實意思表示的行為。
5因乘人之危訂立的合同乘人之危是指行為人利用對方當事人的急迫需要或危難處境迫使其作出違背本意而接受于其非常不利的條件的意思表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