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攬合同必須是書面合同嗎

導讀:
第七百七十條承攬合同定義和承攬主要類型承攬合同是承攬人按照定作人的要求完成工作交付工作成果定作人支付報酬的合同。第七百七十一條承攬合同主要內容承攬合同的內容一般包括承攬的標的、數量、質量、報酬承攬方式材料的提供履行期限驗收標準和方法等條款。2定作人因怠于答復等原因造成承攬人損失的應當賠償其損失。5定作人不得因監督檢驗妨礙承攬人的正常工作。8交付的工作成果毀損、滅失發生在定作人受領遲延后的其風險由定作人承擔。那么承攬合同必須是書面合同嗎。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一、承攬合同必須是書面合同嗎
簽訂承攬合同時沒有規定一定要以書面的形式簽訂當事人可以口頭約定但實踐中一般以書面形式簽訂。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四百六十九條合同訂立形式當事人訂立合同可以采用書面形式、口頭形式或者其他形式。
書面形式是合同書、信件、電報、電傳、傳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現所載內容的形式。
以電子數據交換、電子郵件等方式能夠有形地表現所載內容并可以隨時調取查用的數據電文視為書面形式。
第七百七十條承攬合同定義和承攬主要類型承攬合同是承攬人按照定作人的要求完成工作交付工作成果定作人支付報酬的合同。
承攬包括加工、定作、修理、復制、測試、檢驗等工作。
第七百七十一條承攬合同主要內容承攬合同的內容一般包括承攬的標的、數量、質量、報酬承攬方式材料的提供履行期限驗收標準和方法等條款。
二、定作人的義務
1合同約定由定作人提供材料的應按約定提供材料。
2定作人因怠于答復等原因造成承攬人損失的應當賠償其損失。
3定作人中途變更承攬工作的要求給承攬人造成損失的應當賠償損失。
4承攬工作需要定作人協助的定作人有協助的義務。
5定作人不得因監督檢驗妨礙承攬人的正常工作。
6定作人應當按照約定的期限支付報酬。對支付報酬的期限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依照法律規定。當選規定仍不明確的定作人應當在交付工作成果的同時支付。工作成果部分交付的定作人應當相應支付。
7當事人對保管費用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依照法律規定。法律規定仍不明確的由定作人支付。
8交付的工作成果毀損、滅失發生在定作人受領遲延后的其風險由定作人承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