擔保必須書面合同嗎



為客戶解決問題提供高效方案
讓優質法律服務觸手可及
北京天用律師事務所
內容:第八條提前還款:1、借款人如提前全額還款,應提前十五日書面通知貸款人。如實際用款時間在三個月以內的,除按實際日數計息外,應額外支付貸款人 利息,即:如實際用款時間超過三個月的,除按實際日數計息外,應額外支付貸款人利息,即 .2、如提前部分還款,還款部分除按實際日數計息外,應按提前還款金額另行支付二十日的利息,該利息作為提前還款的補償,剩余未還款項利息均按本合同。第九條規定計收3、如貸款期限是三個月以內的,提前還款另行協商。那么擔保公司抵押合同的內容是什么?。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擅長:婚姻家庭
用戶這樣評價她:
北京天用律師事務所
內容:在一般情況下,擔保需要簽訂書面的保證合同,但是在司法實踐中,擔保在沒有簽訂書面合同的情況下,仍然可能產生擔保的效力,一般是指在主合同中包含擔保條款,或者合同的落款處有擔保人的簽字納印等等,或者其他的擔保人認可的書面方式。由此可見合同法關于合同形式,以不要式為原則以要式為例外。合同法原則上不要求采用書面形式,以口頭訂立的合同,同樣有效,但是如果法律和行政法規規定某類合同必須采用書面形式或者當時人約定采用書面形式的,應當采用書面形式。擔保期限是擔保人承擔擔保責任的期間,即擔保人在債務期滿后的兩年內承擔擔保責任。那么擔保合同必須是書面的嗎?。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擅長:交通事故
用戶這樣評價她:
北京市元甲律師事務所
內容:質押合同,是出質人與質權人雙方基于主債務合同就質物擔保事項達成的書面擔保合同。質押合同與抵押合同有相似之處,關鍵是擔保期限內擔保物誰占有。擔保合同旨在明確擔保權人和擔保人之間的權利、義務關系,保障債權人的債權得以實現。質押擔保應當簽訂書面合同,質押合同自質押物或質權移交于質權人占有時生效,質押合同的內容與抵押合同的內容基本相同。那么抵押合同質押合同擔保合同是怎樣的。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擅長:婚姻家庭、房產糾紛
用戶這樣評價她:
北京市元甲律師事務所
內容:第六百八十五條保證合同可以是單獨訂立的書面合同,也可以是主債權債務合同中的保證條款。現實生活中,銀行、擔保公司等金融機構為債務人提供保證擔保時,幾乎無例外地要求有反擔保,其他擔保人為減免風險而要求債務人提供反擔保的情況也日漸增多。
擅長:交通事故
用戶這樣評價她:
北京市元甲律師事務所
內容:可見,除法律、行政法規規定采用書面形式的之外,口頭的承諾也算是合同,也同樣具有法律效力。57條、民事法律行為自成立之日起具備法律效力,行為人除非依照法律規定或對方當事人同意,不得隨意變更或解除。因此,可以認定口頭承諾具有法律效力,其效力自承諾開始,也就是民事法律行為成立時生效。關于民事法律行為,包括口頭承諾,只要在其行為實施之時,不存在欺詐、脅迫、重大誤解、顯失公平、違反法律法規強制性規定等符合無效或可撤銷、可變更的情形下該民事法律行為依法成立,依法成立的民事法律行為自成立之日具有法律約束力。那么口頭承諾和書面擔保合同哪個有法律效力?。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擅長:債權債務、建設工程、民間借貸
用戶這樣評價她:
北京天用律師事務所
內容:有少部分的原告方肯定就比較擔心訴訟財產保全委托擔保合同的范文是什么?第五條 乙方的義務2、因申請訴訟財產保全錯誤造成乙方代為清償的,在接到乙方書面催款通知后5天內甲方清償乙方代償的全部款項。那么訴訟財產保全委托擔保合同的范文是什么。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擅長:交通事故
用戶這樣評價她:
北京市元甲律師事務所
內容:股權比例即股東的出資比例或股份份額。《擔保法》第七十八條 以依法可以轉讓的股票出質的,出質人與質權人應當訂立書面合同,并向證券登記機構辦理出質登記。質押合同自登記之日起生效。那么股權質押未訂立書面合同的風險有哪些。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擅長:債權債務、合同糾紛、民間借貸
用戶這樣評價她:
北京市元甲律師事務所
內容:我國擔保法第24條:債權人與債務人協議變更主合同的,應當取得保證人書面同意,未經保證人書面同意的,保證人不再承擔保證責任。從該條款的文義來看,對主合同變更并未區分具體情況,可以而且也應當理解為主合同的任何變更,包括對主債務范圍縮小的變更,非經保證人書面同意,都將導致保證責任的免除。因此,保證人不再承擔保證責任。所以,如果抵押人未同意主體合同的變更,并且合同中沒有另外規定的,抵押人對變更后的主合同不承擔擔保責任。那么抵押人對變更后的主合同不承擔擔保責任嗎?。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擅長:婚姻家庭
用戶這樣評價她:
內容:第五條 乙方的義務2、因申請訴訟財產保全錯誤造成乙方代為清償的,在接到乙方書面催款通知后5天內甲方清償乙方代償的全部款項。那么訴訟保全委托擔保合同書的內容有哪些。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擅長:交通事故
用戶這樣評價她:
北京市元甲律師事務所
內容:擔保合同包括抵押合同、質押合同和其他具有擔保功能的合同。主債權債務合同無效的,擔保合同無效,但是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擔保合同被確認無效后,債務人、擔保人、債權人有過錯的,應當根據其過錯各自承擔相應的民事責任。第四百二十七條設立質權,當事人應當采用書面形式訂立質押合同。質押合同一般包括下列條款:(一)被擔保債權的種類和數額;(二)債務人履行債務的期限;(三)質押財產的名稱、數量等情況;(四)擔保的范圍;(五)質押財產交付的時間、方式。
擅長:婚姻家庭、房產糾紛
用戶這樣評價她:
北京市元甲律師事務所
內容:第二條 抵押擔保的范圍本合同抵押擔保的范圍包括但不限于借款合同的本金、利息、罰息、違約金、損害賠償金以及實現抵押權的費用等。在向貸款人提供擬承租人已知曉抵押物已抵押給貸款人、并承諾自行承擔因抵押權實現而提前中止租賃合同的所有損失的書面證明后,借款人(抵押人)可以出租抵押物,但出租期限不得長于——年,出租期限長于——年的出租,必須征得貸款人的書面同意。那么貸款抵押擔保合同范本。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擅長:物業費糾紛、供暖費用糾紛
用戶這樣評價她:
北京天用律師事務所
內容:擔保合同的雙方當事人沒有達成仲裁協議或約定通過訴訟解決爭議的,則仲裁委員會沒有仲裁管轄之依據。根據前述規定,仲裁協議需以書面形式達成,且仲裁意思表示的內容需要符合法律規定的要件。因此,擔保合同沒有仲裁條款且當事人未訂立其他書面仲裁協議的,不能推定主合同的仲裁條款對擔保合同有約束力。然而經過征求意見,2006年8月23日最高人民法院正式公布的《關于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仲裁法〉若干問題的解釋》中,上述條款未被采納,未對主合同仲裁條款對擔保合同的法律效力問題作出明確的規定。那么主合同訴訟擔保合同仲裁的內容規定是怎么樣的。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擅長:房產糾紛、建設工程
用戶這樣評價她:
北京市元甲律師事務所
內容:擔保合同的內容:1、被保證的主債權種類、數額;2、債務人履行債務的期限;3、保證的方式;4、保證擔保的范圍;5、保證的期間;6、抵押合同還要包括抵押物的名稱、數量、質量、狀況、所在地、所有權權屬或者使用權權屬;7、質押合同還要包括抵押物的名稱、數量、質量、狀況、所在地、所有權權屬或者使用權權屬;質物移交的時間性;8、雙方認為需要約定的其他事項。那么擔保是否要簽訂書面合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擅長:債權債務、建設工程、合同糾紛
用戶這樣評價她:
北京天用律師事務所
內容: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四百二十七條質押合同設立質權當事人應當采用書面形式訂立質押合同。質押合同一般包括下列條款一被擔保債權的種類和數額二債務人履行債務的期限三質押財產的名稱、數量等情況四擔保的范圍五質押財產交付的時間、方式。第四百二十九條質權生效時間質權自出質人交付質押財產時設立。質權的效力及于質權標的的全部即使債權部分受到清償也不受影響。質物部分滅失的未滅失的部分仍然擔保全部債權而不能相應地縮減質權擔保的范圍。那么質押沒有書面合同是否生效。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擅長:債權債務、合同糾紛、建設工程
用戶這樣評價她:
北京市元甲律師事務所
內容:質押合同與抵押合同有相似之處,關鍵是擔保期限內擔保物誰占有。因此合同必須明確質物移交的時間,如果債務人或第三人未按合同約定的時間移交質物,而給質權人造成損失的,出質人應當根據其過錯承擔賠償責任。例如,質押合同是否公正,發生爭議是否仲裁,質權人占有質物期間的義務等等。那么質押合同是否必須是書面合同的形式?。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擅長:婚姻家庭
用戶這樣評價她:
合同審查如何避開“坑”?《民商律師分享會——合同糾紛專題》防范合同風險!合同審查一般包含3個階段:合同簽訂前、簽訂時以及合同履行中。邢穎律師指出,在每個階段中要關注“人、財、物”的安全性,在合同簽訂前要對簽訂方有一個全面清晰的認識,一方面是對主體的形式審查,另一方面是對主體的實質性審查。 針對合同簽訂方的審查內容包含多個方面,例如對方是否具有獨立簽訂合同主體的資格、企業經營范圍、是否有履約能力、資信能力、注冊資金的真實性、驗資報告的真實性、會計資料的審查、股東的審查、固定資產變現能力、流動資金是否充足等,需要對此逐一排查核實。 看似簡單的事情,做起來卻沒有想象中那么容易!合同審查相對來說流程繁瑣、專業性強、難度大,對此邢穎律師建議,一定謹慎對待,要咨詢專業律師進行處理,避免產生不必要的損失,造成無法挽回的后果!
【天用案例】分包人與承包單位為掛靠關系,實際施工人該如何要回70萬工程款?一次又一次的努力要賬,卻換來屢屢失敗的結果,江先生就這樣在掙扎與放棄中徘徊!一年多時間過去了,江先生可謂是“磨破了嘴,跑斷了腿”,但工程款要賬問題依然毫無進展!直到2023年1月,江先生咨詢了北京天用律師事務所,天用律師根據案件實際情況,給出詳細的解決方案,這讓江先生又看到了希望與曙光,燃起了要賬的信心與勇氣! 天用律師指導江先生收集合同、工程日志等全面的證據資料,啟動“和解優先、以訴促調”的解決方案。立案程序推進的同時,成功申請財產保全。 對方賬戶被凍結后,迫于壓力,主動提出和解的想法,天用律師優先談判和解的預想盡在掌控之中! 經法院主持調解,江先生與孫某自愿達成調解協議: 雙方共同確認未付工程款總額為65萬元,被告孫某于擔保人銀行賬戶解除查封日,通過建設工程有限公司轉給江先生賬戶,在質保期內無質量問題情況下剩余5萬元質保金,于調解書生效后一年內無息返還江先生。
生活中這類案件時有發生,男女雙方在戀愛期間相互贈送禮物和金錢來表達情意和祝福是人之常情。但是在愛情中,雙方應當保持一定的理智,不要把金錢作為衡量感情的標準,也不要被感情沖昏頭腦。為了避免雙方在分手后產生經濟糾紛,情侶之間的轉賬可進行備注款項性質并保留相關書面證據,以免日后產生糾紛。 如果能夠查明轉賬款項用途,雙方對此產生爭議時該如何認定戀愛期間轉賬的性質?一般來說,如果轉賬留言或紅包描述中,或在款項支付的前后聊天記錄中,表明款項是借款,那么可以認定為借款,在分手后,可以就相關款項要求對方返還。在特殊節日里轉賬的有特殊意義的數額,除非有證據證明是借款,否則法院無法支持要求返還的訴求。而戀人間的正常消費、密集、瑣碎的轉賬、來往可視為一般贈與,在分手后,也不能要求返還。 現實中還有一種情況,雙方往來款項超過日常生活交往等一定合理限度,數額較大,一方主張是為促使雙方締結婚姻關系而給付的財物時,人民法院綜合考慮雙方當地習俗、給付的時間和方式、財物價值、給付人及收受人等事實認定上述給付是否屬于彩禮性質,從而依法作出裁判。 法條鏈接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百五十八條 民事法律行為可以附條件,但是根據其性質不得附條件的除外。附生效條件的民事法律行為,自條件成就時生效。附解除條件的民事法律行為,自條件成就時失效。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六百五十七條 贈與合同是贈與人將自己的財產無償給予受贈人,受贈人表示接受贈與的合同。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一條 贈與可以附義務。贈與附義務的,受贈人應當按照約定履行義務。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三條 受贈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贈與人可以撤銷贈與: (一)嚴重侵害贈與人或者贈與人近親屬的合法權益; (二)對贈與人有扶養義務而不履行; (三)不履行贈與合同約定的義務。 贈與人的撤銷權,自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撤銷事由之日起一年內行使。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五條 撤銷權人撤銷贈與的,可以向受贈人請求返還贈與的財產。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七條 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貸款人借款,到期返還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民間借貸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規定》第十六條 原告僅依據金融機構的轉賬憑證提起民間借貸訴訟,被告抗辯轉賬系償還雙方之前借款或者其他債務的,被告應當對其主張提供證據證明。被告提供相應證據證明其主張后,原告仍應就借貸關系的成立承擔舉證責任。
喝酒后簽的合同有效嗎?
因拖欠工程款打官司,律師費誰承擔? 在建工案件中發包人欠付工程款,承包人起訴后,在合同未約定律師費、保全費的情況下,能否主張律師費和保全費? 最高人民法院在一起建工案件的再審審查中給出回應。 法院經審理查明—— 2015年,萬某掛靠在華宇公司名下承包工程,宏星房地產對此明知,仍與之簽訂《工程承包意向書》,將舊城改造工程發包給沒有施工資質的萬某。 2016年,宏星房地產與華宇公司簽訂《建設工程施工合同》,其后華宇公司與萬某簽訂《內部承包協議書》,將舊城改造項目轉包給萬某。 但截至2019年11月,萬某向宏星公司交付了案涉房屋,但一直未結清工程款,也未辦理竣工驗收。 萬某向法院起訴,要求華宇和宏星承擔連帶責任,支付工程進度款686萬,律師費20萬,保全費用2.7萬及逾期利息1657萬。 一審法院判決—— 支持386萬的工程款及相應利息請求;就律師費和保全費,因律師費、訴訟保全擔保費均為萬某在訴訟過程中自行支出的訴訟成本,該費用雙方未有明確約定,且非因訴訟必須產生的費用,故其主張不予支持。 二審法院認為—— 關于一審判決華宇公司、宏星公司向萬學才支付工程款是否正確的問題。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糾紛案件適用法律問題的解釋》第二條:“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無效,但建設工程經竣工驗收合格,承包人請求參照合同約定支付工程價款的,應予支持”之規定,宏星公司、華宇公司應向萬某支付工程款。一審判決華宇公司、宏星公司向萬某支付工程款386萬正確,本院予以維持。 關于一審判決對律師費200000元及保全擔保費27746.71元的認定是否正確的問題。本院認為,關于萬某主張的律師費200000元的問題。 盡管萬某與華宇公司、宏星公司對律師費的承擔并無約定,但華宇公司、宏星公司在工程已經被擅自使用的情況下,仍以各種理由抗辯,拖延承擔支付工程款義務,屬不誠信的訴訟行為,造成了司法資源的額外消耗和萬學才的額外支出。 且萬某因此次訴訟發生的律師費,既是其為對抗華宇公司、宏星公司拖延支付工程款行為的額外支出,也是其為維護自身合法權益所支出的合理費用。故萬某的此項上訴理由成立,本院予以支持。 關于萬某主張的保全擔保費27746.71元的問題。本案訴訟系因華宇公司、宏星公司欠付萬學才工程款引起,萬某為實現其債權,申請財產保全,并以保險公司提供保全保險的方式進行財產擔保,系萬某為實現其債權所支出的合理、必要費用,屬于萬某的損失。萬某的此項上訴理由成立,本院予以支持。 判決,宏星房地產和華宇公司支付萬某律師費200000元及保全擔保費27746.71元。其它項予以維持。 華宇公司和宏星房地產不服,向最高人民法院申請再審。 最高人民法院審查后認為—— 宏星公司、華宇公司是否應承擔律師費的問題。萬某因訴訟所發生的律師費和保全費屬于確定發生的支出,原審法院認為案涉工程已經實際交付使用,宏星公司、華宇公司拒不支付相應的工程款以致引發本案訴訟,宏星公司、華宇公司應向萬學才支付萬某為維護其合法權益所支出的費用并無不當。 故對宏星公司、華宇公司主張不應承擔律師費的再審請求,本院不予支持。
車禍擔保人承擔的責任: 1、賠償責任:車禍擔保人的主要責任是根據保險合同的約定,對受害人進行賠償。車禍擔保人應當根據保險合同的條款和條件,承擔賠償責任,并按照合同約定的方式和金額進行賠償。 2、追償責任:車禍擔保人在賠償受害人后,有權向肇事方追償。如果肇事方拒不履行賠償責任,車禍擔保人可以代替受害人向肇事方追償,并在追償成功后將追回的金額歸還給保險公司。 3、協助調查責任:車禍擔保人有責任協助調查事故的真實情況。他們可以派出專業人員進行事故調查,收集證據和相關材料,以確保賠償的公正性和準確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