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中合同之外的承諾書到底是否有效

導讀:
承諾不需要通知的根據交易習慣或者要約的要求作出承諾的行為時生效。
一、民法典中合同之外的承諾書到底是否有效
根據我國民法典的規定合同之外的承諾書也是一種民事法律行為在滿足民事法律行為的有效要件后沒有無效的事由就是有效的與是否在主合同內沒有直接關系。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百三十五條民事法律行為可以采用書面形式、口頭形式或者其他形式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或者當事人約定采用特定形式的應當采用特定形式。
第一百三十六條民事法律行為自成立時生效但是法律另有規定或者當事人另有約定的除外。
行為人非依法律規定或者未經對方同意不得擅自變更或者解除民事法律行為。
二、承諾的生效有哪些規定
1、承諾應當在要約確定的期限內到達要約人。承諾不需要通知的根據交易習慣或者要約的要求作出承諾的行為時生效。
2、采用數據電文形勢訂立合同的收件人指定特定系統接收數據電文的該數據電文進入該特定系統的時間視為到達時間未知道特定系統的該數據電文進入收件人的任何系統的首次時間視為到達時間。
3、要約沒有確定承諾期限的承諾應當依照下列規定到達
1要約以對話方式作出的應當即時作出承諾但當事人另有約定的除外
2要約以非對話方式作出的承諾應當在合理期限內到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