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中解除原合同補充協議還是否有效

導讀:
在此情況下我國合同法允許當事人通過行使解除權的方式消滅合同關系。作為合同解除條件它一是要求債務人有過錯二是拒絕行為違法無合法理由三是有履行能力。債務人在該履行寬限期屆滿時仍未履行的債權人有權解除合同。
一、民法典中解除原合同補充協議還是否有效
合同解除后合同的權利和義務就會終止合同不再具有法律效力所以補充協議也無效。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五百一十條合同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的補救措施合同生效后當事人就質量、價款或者報酬、履行地點等內容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可以協議補充不能達成補充協議的按照合同相關條款或者交易習慣確定。
第五百五十七條債權債務終止情形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債權債務終止
一債務已經履行
二債務相互抵銷
三債務人依法將標的物提存
四債權人免除債務
五債權債務同歸于一人
六法律規定或者當事人約定終止的其他情形。
合同解除的該合同的權利義務關系終止。
二、合同解除法定條件
1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實現合同目的。
不可抗力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實現該合同失去意義應歸于消滅。在此情況下我國合同法允許當事人通過行使解除權的方式消滅合同關系。
2在履行期限屆滿之前當事人一方明確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為表明不履行主要債務。
此即債務人拒絕履行也稱毀約包括明示毀約和默示毀約。作為合同解除條件它一是要求債務人有過錯二是拒絕行為違法無合法理由三是有履行能力。
3當事人一方遲延履行主要債務經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內仍未履行。
此即債務人遲延履行。根據合同的性質和當事人的意思表示履行期限在合同的內容中非屬特別重要時即使債務人在履行期屆滿后履行也不致使合同目的落空。在此情況下原則上不允許當事人立即解除合同而應由債權人向債務人發出履行催告給予一定的履行寬限期。債務人在該履行寬限期屆滿時仍未履行的債權人有權解除合同。
4當事人一方遲延履行債務或者有其他違約行為致使不能實現合同目的。
對某些合同而言履行期限至為重要如債務人不按期履行合同目的即不能實現于此情形債權人有權解除合同。其他違約行為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實現時也應如此。
5法律規定的其他情形。
法律針對某些具體合同規定了特別法定解除條件的從其規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