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中危機解除口頭遺囑是否有效

導讀:
危急情況解除后遺囑人能夠用書面或者錄音形式立遺囑的所立的口頭遺囑無效。口頭遺囑應當有兩個以上見證人在場見證。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四十條規定下列人員不能作為遺囑見證人無行為能力人、限制行為能力人繼承人、受遺贈人與繼承人受遺贈人有利害關系的人。“有利害關系的人”共有兩類一是繼承人或受遺贈人的近親屬包括配偶、子女、父母、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孫子女、外孫子女以及其他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員二是與繼承人有民事債權和債務關系的人。那么民法典中危機解除口頭遺囑是否有效。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危急情況解除后遺囑人能夠用書面或者錄音形式立遺囑的所立的口頭遺囑無效。口頭遺囑應當有兩個以上見證人在場見證。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四十條規定下列人員不能作為遺囑見證人無行為能力人、限制行為能力人繼承人、受遺贈人與繼承人受遺贈人有利害關系的人。“有利害關系的人”共有兩類一是繼承人或受遺贈人的近親屬包括配偶、子女、父母、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孫子女、外孫子女以及其他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員二是與繼承人有民事債權和債務關系的人。關于民法典中危機解除口頭遺囑是否有效的法律問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了婚姻家庭律師相關的法律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一、民法典中危機解除口頭遺囑是否有效
危機情況下除口頭遺囑有效遺囑人在危急情況下可以立口頭遺囑。口頭遺囑應當有兩個以上見證人在場見證。危急情況解除后遺囑人能夠用書面或者錄音形式立遺囑的所立的口頭遺囑無效。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八條口頭遺囑遺囑人在危急情況下可以立口頭遺囑。口頭遺囑應當有兩個以上見證人在場見證。危急情況消除后遺囑人能夠以書面或者錄音錄像形式立遺囑的所立的口頭遺囑無效。
二、口頭遺囑生效的條件是什么
口頭遺囑必須具備以下幾個條件方才有法律效力
(一)口頭遺囑只能在危急情況下“訂立”。法律規定只有在這種情況下立的口頭遺囑才有法律效力。
(二)若“危急情況解除”而立遺囑人沒有死亡的口頭遺囑即失效。如果處在生命垂危中的立遺囑人經搶救而恢復了采用其他立遺囑的能力的那么該口頭遺囑即視為無效應另用其他的方式立下遺囑。
(三)口頭遺囑必須有“兩個以上證人在場見證”方為有效。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四十條規定下列人員不能作為遺囑見證人
(1)無行為能力人、限制行為能力人
(2)繼承人、受遺贈人
(3)與繼承人受遺贈人有利害關系的人。
“有利害關系的人”共有兩類一是繼承人或受遺贈人的近親屬包括配偶、子女、父母、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孫子女、外孫子女以及其他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員二是與繼承人有民事債權和債務關系的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