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中遺囑是否可加附加條件

導讀:
遺囑是自然人生前按照法律的規定處分自己財產及有關事務并于死亡后發生法律效力的單方民事行為。民法典第一百五十八條附條件的民事法律行為民事法律行為可以附條件但是根據其性質不得附條件的除外。附解除條件的民事法律行為自條件成就時失效。在附義務的遺囑繼承中遺囑繼承人不能只表示接受權利而不接受義務。遺囑繼承效力高于法定繼承低于遺贈扶養協議。因此只有在沒有遺贈扶養協議或遺贈扶養協議無效、或雖遺贈扶養協議有效但遺產中遺贈扶養協議尚未涉及的部分可以進行繼承。那么民法典中遺囑是否可加附加條件。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遺囑是自然人生前按照法律的規定處分自己財產及有關事務并于死亡后發生法律效力的單方民事行為。民法典第一百五十八條附條件的民事法律行為民事法律行為可以附條件但是根據其性質不得附條件的除外。附解除條件的民事法律行為自條件成就時失效。在附義務的遺囑繼承中遺囑繼承人不能只表示接受權利而不接受義務。遺囑繼承效力高于法定繼承低于遺贈扶養協議。因此只有在沒有遺贈扶養協議或遺贈扶養協議無效、或雖遺贈扶養協議有效但遺產中遺贈扶養協議尚未涉及的部分可以進行繼承。關于民法典中遺囑是否可加附加條件的法律問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了婚姻家庭律師相關的法律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一、民法典中遺囑是否可加附加條件
民法典中遺囑可以附加條件。
遺囑是自然人生前按照法律的規定處分自己財產及有關事務并于死亡后發生法律效力的單方民事行為。
民法典第一百五十八條附條件的民事法律行為民事法律行為可以附條件但是根據其性質不得附條件的除外。附生效條件的民事法律行為自條件成就時生效。附解除條件的民事法律行為自條件成就時失效。
在附義務的遺囑繼承中遺囑繼承人不能只表示接受權利而不接受義務。他必須在接受權利的同時承擔遺囑人在遺囑中為其設定的義務。如果該遺囑繼承人或受遺贈人在沒有正當理由不履行義務時經有關單位或者個人請求人民法院可以取消他接受遺產的權利。
二、遺囑繼承的條件是什么
根據民法典的規定在被繼承人死亡之后必須具備以下條件時才能依遺囑繼承辦理
1、沒有遺贈扶養協議。遺囑繼承效力高于法定繼承低于遺贈扶養協議。因此只有在沒有遺贈扶養協議或遺贈扶養協議無效、或雖遺贈扶養協議有效但遺產中遺贈扶養協議尚未涉及的部分可以進行繼承。
2、被繼承人的遺囑合法有效。首先被繼承人生前立有遺囑其次遺囑必須符合法律規定的有效要件因為只有合法的遺囑才能發生法律效力。
3、遺囑繼承人沒有喪失、放棄繼承權也未先于遺囑人死亡。繼承人必須具有繼承資格。喪失或放棄繼承權的遺囑繼承人即不再具有繼承資格不能再適用遺囑繼承遺囑繼承人先于遺囑人死亡時不適用遺囑繼承也不發生代位繼承。
在我國遺囑繼承是遺產繼承的方式之一它是依據被繼承人對自己財產的分割意愿來進行的雖然立遺囑是一種民事行為但是它并不是任意的只有符合法律的規定它才會有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