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婚協議中的財產已分割完畢

導讀:
為盡快擺脫圍城困擾,離婚協議關于財產的部分,只寫下了“財產已分割完畢”的字樣,別無其他約定。這樣的條款,離婚登記機構是不會反對的,但事實證明,在分手后不到兩年的時間內,一方可能“意外”發現對方還“理直氣壯”地持有其他共同財產,當要求重新分割未果時,離婚夫妻可能就此再燃“婚外硝煙”。這種情況,常見于家庭財政大權平時被一方掌管,該方利用配偶“信息不對稱”的劣勢,表面上,將配偶知曉的財產明細列成清單,并放在“桌面上”友好協商;暗地里,則封鎖配偶不知情的其他財產消息。只須等協議一簽,自己就完成了“圈錢”陰謀。那么離婚協議中的財產已分割完畢。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為盡快擺脫圍城困擾,離婚協議關于財產的部分,只寫下了“財產已分割完畢”的字樣,別無其他約定。這樣的條款,離婚登記機構是不會反對的,但事實證明,在分手后不到兩年的時間內,一方可能“意外”發現對方還“理直氣壯”地持有其他共同財產,當要求重新分割未果時,離婚夫妻可能就此再燃“婚外硝煙”。這種情況,常見于家庭財政大權平時被一方掌管,該方利用配偶“信息不對稱”的劣勢,表面上,將配偶知曉的財產明細列成清單,并放在“桌面上”友好協商;暗地里,則封鎖配偶不知情的其他財產消息。只須等協議一簽,自己就完成了“圈錢”陰謀。關于離婚協議中的財產已分割完畢的法律問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了婚姻家庭律師相關的法律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為盡快擺脫圍城困擾,離婚協議關于財產的部分,只寫下了“財產已分割完畢”的字樣,別無其他約定。這樣的條款,離婚登記機構是不會反對的,但事實證明,在分手后不到兩年的時間內,一方可能“意外”發現對方還“理直氣壯”地持有其他共同財產,當要求重新分割未果時,離婚夫妻可能就此再燃“婚外硝煙”。
這種情況,常見于家庭財政大權平時被一方掌管,該方利用配偶“信息不對稱”的劣勢,表面上,將配偶知曉的財產明細列成清單,并放在“桌面上”友好協商;暗地里,則封鎖配偶不知情的其他財產消息。只須等協議一簽,自己就完成了“圈錢”陰謀。如果陰謀不幸暴露,只須高舉““財產已分割完畢”的約定作為擋箭牌,信誓旦旦地聲稱對方當時知曉這筆財產,而且放棄也是自甘自愿的。其中真正的是與非,第三方還真的不好判斷。
爭議發生后,吃虧一方明顯處于不利地位。因為正常來講,“財產已分割完畢”的約定只能解讀為:辦理“離婚手續”時,雙方均已清楚、明白家庭共同財產的種類和數量,對分割比例也不持異議,“現在各自名下的財產比例和數量”雖有懸殊但卻是雙方自愿所致。因而一方離婚后以受對方欺騙為由,“要求反悔并重新分割財產”的,因無相關證據證明“欺騙”事實,法律上一般不予支持。
所以,在不清楚家庭共同財產的確切種類和數額的情況下,條款不可隨意,如果要把家庭共同財產狀況查個明白的話,律師的介入調查,還是非常有用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