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婚后子女醫療費如何分擔,何時可要求增加撫養費

導讀:
(二)離婚后要求對方幫助支付子女的治療費用應滿足的條件1、原定的撫養費用數額確已不足以支付子女治療的需要。那么離婚后子女醫療費如何分擔,何時可要求增加撫養費。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二)離婚后要求對方幫助支付子女的治療費用應滿足的條件1、原定的撫養費用數額確已不足以支付子女治療的需要。關于離婚后子女醫療費如何分擔,何時可要求增加撫養費的法律問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了婚姻家庭律師相關的法律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一、離婚后子女醫療費如何分擔
(一)我國現行法律法規涉及夫妻離婚后子女撫養費變更的相關規定,內容為:關于子女生活費和教育費的協議或判決,不妨礙子女在必要時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過協議或判決原定數額的合理要求。
(二)離婚后要求對方幫助支付子女的治療費用應滿足的條件
1、原定的撫養費用數額確已不足以支付子女治療的需要。
2、對方確有能力對子女的治療費用進行支付,若對方生活拮據,本身能力不足以支付,增加撫養費的要求可能不會得到支持。
3、這些規定對提出變更要求的人均限定為子女,沒有規定撫養子女的一方父或母享有可以以本人的名義提出變更撫養費的權利,所以在原來已確定的撫養費數額必須予以變更的情況下,只有子女才有權提出要求。
二、何時可要求增加撫養費
子女在必要時要求父母增加撫養費,是其一項重要權利。父母雙方首先應當協商解決,協議不成時,子女可以向法院起訴。一般情況下出現以下情況可以要求增加撫養費:
(一)社會經濟發展物價調整,原定數額難以維持子女生活所需;
(二)還可能因為子女身患疾病,撫養一方無力支付;
(三)有支付義務的一方經濟收入顯著增加,與子女生活水平相差懸殊;
三、減免撫養費的情形
此外,還有減免父或母一方撫養費的情況,一般有兩種:
(1)撫養子女的父或母既有經濟負擔能力,又愿意獨自承擔全部撫育費;
(2)給付義務的父或母因出現某種困難,確實無法或沒有能力給付撫養費的,可以通過協議或判決,酌情減免給付數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