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不可以要求增加撫養費

導讀:
案情2006年11月7日,原告張某孩子的父母離婚,原告張某孩子由母親直接撫養,被告每月支付150元撫養費至張某孩子成年止,現在原告要上初中了,各種費用不斷增加,物價又上漲,已難以維持家庭生活開支,原告要求增加撫養費600元,教育費、醫療費憑票據支付一半。被告卻以體弱多病為由拒絕增加撫養費,原告遂向法院提起訴訟。法院審理法院經審理認為,父母離婚時關于子女撫養費的協議或判決不妨礙子女在必要時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過協議或判決原定數額的合理要求。有固定收入的,撫養費一般可按其月收入的20%至30%的比例給付。那么可不可以要求增加撫養費。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案情2006年11月7日,原告張某孩子的父母離婚,原告張某孩子由母親直接撫養,被告每月支付150元撫養費至張某孩子成年止,現在原告要上初中了,各種費用不斷增加,物價又上漲,已難以維持家庭生活開支,原告要求增加撫養費600元,教育費、醫療費憑票據支付一半。被告卻以體弱多病為由拒絕增加撫養費,原告遂向法院提起訴訟。法院審理法院經審理認為,父母離婚時關于子女撫養費的協議或判決不妨礙子女在必要時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過協議或判決原定數額的合理要求。有固定收入的,撫養費一般可按其月收入的20%至30%的比例給付。關于可不可以要求增加撫養費的法律問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了婚姻家庭律師相關的法律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案情
2006年11月7日,原告張某孩子(男,8歲,在校學生)的父母離婚,原告張某孩子由母親直接撫養,被告每月支付150元撫養費至張某孩子成年止,現在原告要上初中了,各種費用不斷增加,物價又上漲,已難以維持家庭生活開支,原告要求增加撫養費600元,教育費、醫療費憑票據支付一半。被告卻以體弱多病為由拒絕增加撫養費,原告遂向法院提起訴訟。
法院審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