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情形下子女可以要求父母增加撫養費

導讀:
什么情形下子女可以要求父母增加撫養費我國《婚姻法》第37條也明確規定,子女生活費和教育費的協議或判決,不妨礙子女在必要時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過協議或判決原定數額的合理要求。此條中的“必要時”應理解為在下列情形下,子女可以要求父母增加撫養費:一是原定撫養費數額不足以維持當地實際生活水平的;二是因子女患病、上學,實際需要已超過原定數額的;三是有其他正當理由應當增加的。本案原告的父親與母親在離婚協議中關于“原告撫養權及撫養費”的約定于法有據,該約定合法有效。此種情形下,原告可依法要求母親履行法定撫養義務,支付一定的撫養費。那么什么情形下子女可以要求父母增加撫養費。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什么情形下子女可以要求父母增加撫養費我國《婚姻法》第37條也明確規定,子女生活費和教育費的協議或判決,不妨礙子女在必要時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過協議或判決原定數額的合理要求。此條中的“必要時”應理解為在下列情形下,子女可以要求父母增加撫養費:一是原定撫養費數額不足以維持當地實際生活水平的;二是因子女患病、上學,實際需要已超過原定數額的;三是有其他正當理由應當增加的。本案原告的父親與母親在離婚協議中關于“原告撫養權及撫養費”的約定于法有據,該約定合法有效。此種情形下,原告可依法要求母親履行法定撫養義務,支付一定的撫養費。關于什么情形下子女可以要求父母增加撫養費的法律問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了婚姻家庭律師相關的法律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什么情形下子女可以要求父母增加撫養費
我國《婚姻法》第37條也明確規定,子女生活費和教育費的協議或判決,不妨礙子女在必要時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過協議或判決原定數額的合理要求。此條中的“必要時”應理解為在下列情形下,子女可以要求父母增加撫養費:一是原定撫養費數額不足以維持當地實際生活水平的;二是因子女患病、上學,實際需要已超過原定數額的;三是有其他正當理由應當增加的。
案情
始興縣法院介紹稱,鐘某與蔣某原系夫妻關系,婚姻存續期間,二人生育了一子一女。2013年10月,二人因感情不和協議離婚。離婚協議中約定,女兒由母親蔣某撫養,父親鐘某每月負擔撫養費1000元;兒子(原告)由父親撫養,母親(被告)不用負擔撫養費。
日前,兒子將其母親告上法庭,認為以其父親的經濟承受能力,在支付撫養費1000元給姐姐后,必然導致自己生活困難,并且父親現無固定職業,離婚協議中約定母親不需支付原告撫養費,會導致原告成長和學習受到不良影響。為此,訴請法院判決被告每月支付800元撫養費直至原告滿18周歲止。
法院審理
始興縣法院經審理認為,我國《婚姻法》第21條第1款規定:“父母對子女有撫養教育的義務;子女對父母有贍養扶助的義務。”第2款規定:“父母不履行撫養義務時,未成年或不能獨立生活的子女,有要求父母付給撫養費的權利?!北景钢?,雖然被告與原告的父親離婚時協議約定了原告的撫養費全部由原告的父親承擔,但是該協議不能免除被告作為原告母親應盡的法定撫養義務。且原告的父親因被公司辭退,現無固定職業,原告又已入學,原告父親現有的經濟條件不能保障原告正常生活學習,被告作為原告的母親,對原告有撫養教育的義務。據此,該院依法判決被告每月支付撫養費800元給原告。
【法官說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