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婚后兒子患病,撫養費能增加嗎

導讀:
離婚后兒子患病,撫養費能增加嗎可以主張增加。《最高人民法院關于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處理子女撫養問題的若干具體意見》第十八條規定,“子女要求增加撫育費有下列情形之一,父或母有給付能力的,應予支持:原定撫育費數額不足以維持當地實際生活水平的;因子女患病、上學,實際需要已超過原定數額的;有其他正當理由應當增加的”。(二)、《最高人民法院關于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處理子女撫養問題的若干具體意見》15、離婚后,一方要求變更子女撫養關系的,或者子女要求增加撫育費的,應另行起訴。那么離婚后兒子患病,撫養費能增加嗎。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離婚后兒子患病,撫養費能增加嗎可以主張增加。《最高人民法院關于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處理子女撫養問題的若干具體意見》第十八條規定,“子女要求增加撫育費有下列情形之一,父或母有給付能力的,應予支持:原定撫育費數額不足以維持當地實際生活水平的;因子女患病、上學,實際需要已超過原定數額的;有其他正當理由應當增加的”。(二)、《最高人民法院關于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處理子女撫養問題的若干具體意見》15、離婚后,一方要求變更子女撫養關系的,或者子女要求增加撫育費的,應另行起訴。關于離婚后兒子患病,撫養費能增加嗎的法律問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了婚姻家庭律師相關的法律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離婚后兒子患病,撫養費能增加嗎
可以主張增加。《婚姻法》第三十七條第二款規定,“關于子女生活費和教育費的協議或判決,不妨礙子女在必要時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過協議或判決原定的數額的合理要求。”《最高人民法院關于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處理子女撫養問題的若干具體意見》第十八條規定,“子女要求增加撫育費有下列情形之一,父或母有給付能力的,應予支持:(1)原定撫育費數額不足以維持當地實際生活水平的;(2)因子女患病、上學,實際需要已超過原定數額的;(3)有其他正當理由應當增加的”。
子女要求增加撫育費有下列情形之一,父或母有給付能力的,應予支持
(1)原定撫育費數額不足以維持當地實際生活水平的;
(2)因子女患病、上學,實際需要已超過原定數額的;
(3)有其他正當理由應當增加的。
法律依據:
(一)、《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第三十七條:離婚后,一方撫養的子女,另一方應負擔必要的生活費和教育費的一部或全部,負擔費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長短,由雙方協議,協議不成時,由人民法院判決。
關于子女生活費和教育費的協議或判決,不妨礙子女在必要時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過協議或判決原定的數額的合理要求。
(二)、《最高人民法院關于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處理子女撫養問題的若干具體意見》
15、離婚后,一方要求變更子女撫養關系的,或者子女要求增加撫育費的,應另行起訴。
18、子女要求增加撫育費有下列情形之一,父或母有給付能力的,應予支持。
(1)原定撫育費數額不足以維持當地實際生活水平的;
(2)因子女患病、上學,實際需要已超過原定數額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