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婚時損害賠償

導讀:
離婚損害賠償情形:有下列情形之一,導致離婚的,無過錯方有權請求損害賠償。而離婚損害賠償中的侵害對象只能是人身。其侵權行為只能造成他人人身利益的損害。其損害結果雖然也包括物質損害和精神損害,但其物質損害具有特殊性,即不包括單純的財產損害。根據婚姻法第46條的規定,離婚損害的侵權行為只有特定的四種形式,這四種侵權行為只能是對他人人身權利的侵害。因而,離婚損害中的物質損失,只能是因人身損害而派生出來的物質損失,如醫療費用、誤工費用等。不可能發生對他人財產的侵占或毀壞等而造成的物質損害。那么離婚時損害賠償。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離婚損害賠償情形:有下列情形之一,導致離婚的,無過錯方有權請求損害賠償。而離婚損害賠償中的侵害對象只能是人身。其侵權行為只能造成他人人身利益的損害。其損害結果雖然也包括物質損害和精神損害,但其物質損害具有特殊性,即不包括單純的財產損害。根據婚姻法第46條的規定,離婚損害的侵權行為只有特定的四種形式,這四種侵權行為只能是對他人人身權利的侵害。因而,離婚損害中的物質損失,只能是因人身損害而派生出來的物質損失,如醫療費用、誤工費用等。不可能發生對他人財產的侵占或毀壞等而造成的物質損害。關于離婚時損害賠償的法律問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了婚姻家庭律師相關的法律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離婚損害賠償情形:
有下列情形之一,導致離婚的,無過錯方有權請求損害賠償。
第一,重婚的;
第二,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的;
第三,實施家庭暴力的;
第四,虐待遺棄家庭成員的。
這些問題僅由當事人控訴,證明力是不夠的,需要大量的其他客觀性證據予以輔佐,然而取證問題對于當事人來說往往是最為困難的,
侵害對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