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什么情況下可以提起離婚損害賠償

導讀:
而這里要注意的是,可以主張離婚損害賠償的過錯,僅僅是針對法律中規定的哪幾類過錯,并不是日常生活中我們認為的一些過錯,也是可以在離婚的時候要求過錯方作出損害賠償的。
一、在什么情況下可以提起離婚損害賠償
1、一方有下列情況之一導致離婚的,離婚時無過錯方可以提出離婚損害賠償:
(1)一方實施家暴的行為的;
(2)一方構成重婚或者與他人同居的
(3)一方遺棄或者虐待家庭成員的。
2、法律依據:《民法典》
第一千零九十一條有下列情形之一,導致離婚的,無過錯方有權請求損害賠償:
(一)重婚;
(二)與他人同居;
(三)實施家庭暴力;
(四)虐待、遺棄家庭成員;
(五)有其他重大過錯。
二、離婚過錯方賠償金額怎么認定
1、離婚過錯方賠償包括兩部分:物質損害賠償和精神損害賠償。
2、由于我國對精神損害賠償沒有明確的標準,因此離婚過錯損害賠償的金額目前司法界尚無定論,但可以參考以下以下幾個方面因素:
(1)過錯方的過錯程度;
(2)無過錯方所受到的現實損害;
(3)過錯方與無過錯方的財力與未來的生活需要;
(4)夫妻雙方年齡及安康狀況;
(5)夫妻雙方適用于后代受教育或須用于子女教育的時間和費用;
(6)夫妻雙方的謀生能力等。
離婚訴訟中的過錯方需要向無過錯方作出損害賠償,但這需要無過錯方在離婚的時候提出來,不然作為過錯方肯定不會主動的作出賠償。而這里要注意的是,可以主張離婚損害賠償的過錯,僅僅是針對法律中規定的哪幾類過錯,并不是日常生活中我們認為的一些過錯,也是可以在離婚的時候要求過錯方作出損害賠償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