征地補償是夫妻共同財產嗎

導讀:
征地補償是夫妻共同財產嗎目前,我國法律對征地補償款的權屬并無明文規定?!痘橐龇ā返?7條規定,夫妻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取得的共同財產包括:工資、獎金,生產、經營的收益,知識產權的收益,繼承或贈予所得的財產,其他應當歸共同所有的財產??梢?,我國現行法律或司法解釋對土地補償款的權屬問題沒有作出明確規定或解釋,因此主張個人所有或者主張共同所有,都沒有明確的法律依據?!段餀喾ā返?2條第2款規定:征收集體所有的土地,依法應當足額支付土地補償款、安置補助費、地上附著物和青苗補償款等費用。由此可見,土地補償款是對失去耕地農民個人的一種金錢補償,具有明顯專屬性。那么征地補償是夫妻共同財產嗎。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征地補償是夫妻共同財產嗎目前,我國法律對征地補償款的權屬并無明文規定?!痘橐龇ā返?7條規定,夫妻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取得的共同財產包括:工資、獎金,生產、經營的收益,知識產權的收益,繼承或贈予所得的財產,其他應當歸共同所有的財產??梢?,我國現行法律或司法解釋對土地補償款的權屬問題沒有作出明確規定或解釋,因此主張個人所有或者主張共同所有,都沒有明確的法律依據。《物權法》第42條第2款規定:征收集體所有的土地,依法應當足額支付土地補償款、安置補助費、地上附著物和青苗補償款等費用。由此可見,土地補償款是對失去耕地農民個人的一種金錢補償,具有明顯專屬性。關于征地補償是夫妻共同財產嗎的法律問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了婚姻家庭律師相關的法律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征地補償是夫妻共同財產嗎
目前,我國法律對征地補償款的權屬并無明文規定?!痘橐龇ā返?7條規定,夫妻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取得的共同財產包括:工資、獎金,生產、經營的收益,知識產權的收益,繼承或贈予所得的財產(遺囑或贈與合同中確定只歸夫或妻一方的財產除外),其他應當歸共同所有的財產。對“其他應當歸共同所有的財產”的范疇,《婚姻法》司法解釋(二)第11條也作出了明確規定:一方以個人財產投資取得的收益,男女雙方實際取得或者應當取得的住房補貼、住房公積金,男女雙方實際取得或者應當取得的養老保險金、破產安置補償費。
另外,我國《婚姻法》第18條規定,下列財產為夫妻一方財產:一方的婚前財產,一方因身體受到傷害獲得的醫療費、殘疾人生活補助費等費用,遺囑或贈與合同中確定只歸夫或妻一方的財產,一方專用的生活用品,其他應當歸一方的財產。可見,我國現行法律或司法解釋對土地補償款的權屬問題沒有作出明確規定或解釋,因此主張個人所有或者主張共同所有,都沒有明確的法律依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