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入存子女名下仍屬夫妻共同財產

導讀:
二、法律規定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貫徹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若干問題的意見(試行)》第89條規定:“共同共有人對共同財產享有共同的權利,承擔共同的義務。在共同共有關系存續期間,部分共有人擅自處分共有財產的,一般應認定無效。那么收入存子女名下仍屬夫妻共同財產。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二、法律規定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貫徹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若干問題的意見(試行)》第89條規定:“共同共有人對共同財產享有共同的權利,承擔共同的義務。在共同共有關系存續期間,部分共有人擅自處分共有財產的,一般應認定無效。關于收入存子女名下仍屬夫妻共同財產的法律問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了婚姻家庭律師相關的法律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一、收入存子女名下仍屬夫妻共同財產
如果給予孩子的存款經過了夫妻雙方的同意,則視為夫妻雙方對孩子的贈與,此時孩子的存款歸屬他個人所有而不再是夫妻雙方共同財產;
如果是夫妻間一方單方面給予孩子而另一方不知情的,則為夫妻一方對雙方共有財產的單方面處分財產行為,另一方有權索要贈與財產中屬于自己的部分。
二、法律規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