遺產款購房是不是共同財產

導讀:
上周,曹-勇與楊-莉協(xié)商離婚后財產分割的問題,楊-莉提出,房子是結婚后才買的,應當算作夫妻共同財產,現(xiàn)在預計價值60余萬,若曹-勇想保留這棟房子,起碼應當向自己支付25萬,作為補償。結婚后,曹-勇又將這筆錢轉換為房產,所以楊-莉認為這是夫妻共同財產,離婚后可以分配。但根據(jù)楊-莉所說,爺爺臨終前立下的遺囑稱,曹-勇結婚后,給他45萬元去買房,這明確的表示,這筆錢是贈與給曹-勇個人的。根據(jù)《民法典》的相關規(guī)定,遺囑或贈與合同中確定只歸夫或妻一方的財產,屬個人財產,離婚后另一方無權要求分割。那么遺產款購房是不是共同財產。大律網(wǎng)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上周,曹-勇與楊-莉協(xié)商離婚后財產分割的問題,楊-莉提出,房子是結婚后才買的,應當算作夫妻共同財產,現(xiàn)在預計價值60余萬,若曹-勇想保留這棟房子,起碼應當向自己支付25萬,作為補償。結婚后,曹-勇又將這筆錢轉換為房產,所以楊-莉認為這是夫妻共同財產,離婚后可以分配。但根據(jù)楊-莉所說,爺爺臨終前立下的遺囑稱,曹-勇結婚后,給他45萬元去買房,這明確的表示,這筆錢是贈與給曹-勇個人的。根據(jù)《民法典》的相關規(guī)定,遺囑或贈與合同中確定只歸夫或妻一方的財產,屬個人財產,離婚后另一方無權要求分割。關于遺產款購房是不是共同財產的法律問題,大律網(wǎng)小編為大家整理了婚姻家庭律師相關的法律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案例回放:
武漢市民楊-莉稱,丈夫曹-勇是家中長孫,深受爺爺?shù)南矏邸?005年,爺爺在臨終前立下遺囑稱,曹-勇結婚后,可以從其遺產中拿45萬元出來,給曹-勇買房。2006年,曹-勇與相戀多年的楊-莉領取了結婚證,奶奶依照遺囑,將45萬元交給曹-勇買房。去年開始,曹-勇與楊-莉之間感情急轉直下,今年初兩人分居,如今已到了要離婚的地步。上周,曹-勇與楊-莉協(xié)商離婚后財產分割的問題,楊-莉提出,房子是結婚后才買的,應當算作夫妻共同財產,現(xiàn)在預計價值60余萬,若曹-勇想保留這棟房子,起碼應當向自己支付25萬,作為補償。但曹-勇卻稱,這棟房子是由他全額出資購買的,憑什么還要向她支付補償?
律師點評
律師表示,首先,曹-勇這45萬元的購房款,是從去世的爺爺那里取得的,根據(jù)《民法典》的相關規(guī)定,這筆錢并不是遺囑繼承,而是遺贈,而贈與的先決條件是曹-勇結婚后才能取得。結婚后,曹-勇又將這筆錢轉換為房產,所以楊-莉認為這是夫妻共同財產,離婚后可以分配。但根據(jù)楊-莉所說,爺爺臨終前立下的遺囑稱,曹-勇結婚后,給他45萬元去買房,這明確的表示,這筆錢是贈與給曹-勇個人的。根據(jù)《民法典》的相關規(guī)定,遺囑或贈與合同中確定只歸夫或妻一方的財產,屬個人財產,離婚后另一方無權要求分割。(文中名字均為化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