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共同財產包括什么內容

導讀:
夫妻對共同所有的財產,有平等的處理權。因日常生活需要而處理夫妻共同財產的,任何一方均有權決定。夫或妻非因日常生活需要對夫妻共同財產做重要處理決定,夫妻雙方應當平等協商,取得一致意見。他人有理由相信其為夫妻雙方共同意思表示的,另一方不得以不同意或不知道為由對抗善意第三人。那么夫妻共同財產包括什么內容。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夫妻對共同所有的財產,有平等的處理權。因日常生活需要而處理夫妻共同財產的,任何一方均有權決定。夫或妻非因日常生活需要對夫妻共同財產做重要處理決定,夫妻雙方應當平等協商,取得一致意見。他人有理由相信其為夫妻雙方共同意思表示的,另一方不得以不同意或不知道為由對抗善意第三人。關于夫妻共同財產包括什么內容的法律問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了婚姻家庭律師相關的法律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1)工資、獎金;
(2)生產、經營的收益;
(3)知識產權的收益;
(4)繼承或贈與所得的財產,但遺囑或贈與合同中確定只歸夫妻共同財產包括夫妻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
(1)工資、獎金;
(2)生產、經營的收益;
(3)知識產權的收益;
(4)繼承或贈與所得的財產,但遺囑或贈與合同中確定只歸夫或妻一方的財產除外;
(5)其他應當歸共同所有的財產,如
①一方以個人財產投資取得的收益;
②夫妻雙方實際取得或者應當取得的住房補貼、住房公積金;③夫妻雙方實際取得或者應當取得的養老保險金、破產安置補償費,都屬于法定的夫妻共同財產,除約定外。夫妻對共同所有的財產,有平等的處理權。
具體做法是:
(1)夫或妻在處理夫妻共同財產上的權利是平等的。因日常生活需要而處理夫妻共同財產的,任何一方均有權決定。
(2)夫或妻非因日常生活需要對夫妻共同財產做重要處理決定,夫妻雙方應當平等協商,取得一致意見。他人有理由相信其為夫妻雙方共同意思表示的,另一方不得以不同意或不知道為由對抗善意第三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