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關系存續期間財產可以分割嗎

導讀:
由此可見,這一規定突破了傳統民法的共有理論,即允許共同共有人在特殊情況下請求分割共有物,同時還要保持共有關系。那么夫妻關系存續期間財產可以分割嗎。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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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關系存續期間財產可以分割嗎
夫妻關系存續期間財產屬于共同財產,離婚可以分割。
第一,認為夫妻共同財產這種共有關系是典型的共同共有關系,而共同共有人在共有關系存續期間內,一般不得請求分割共同的財產,只有在共有關系終止、共有財產分割以后,才能確定各共有人的份額。
第二,法律所規定的夫妻共有財產制度是法律明文規定的,任何一方都不能借助外力來迫使對方進行財產分割。
第三,主張權利受到侵害的一方完全可以通過其他途徑主張權利。夫妻有互相扶養的義務。一方不履行扶養義務時,需要扶養的一方,有要求對方給付扶養費的權利。
為更好地保護夫妻一方的合法權益,在夫妻關系存續期間應當分割夫妻共同財產。依據在于有關法律的規定:“共有人約定不得分割共有的不動產或者動產,以維持共有關系的,應當按照約定,但共有人有重大理由需要分割的,可以請求分割;
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按份共有人可以隨時請求分割,共同共有人在共有的基礎喪失或者有重大理由需要分割時可以請求分割。因分割對其他共有人造成損害的,應當給予賠償。”由此可見,這一規定突破了傳統民法的共有理論,即允許共同共有人在特殊情況下請求分割共有物,同時還要保持共有關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