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險遺產法定繼承是誰繼承

導讀:
受益人與被保險人在同一事件中死亡,且不能確定死亡先后順序的,推定受益人死亡在先。保險合同生效后,投保人或被保險人可以中途撤銷或變更受益人,無需征得保險人的同意,但必須通知保險人,由保險在保險單上作出批準后才能生效。被保險人在指定或變更受益人時,應主要考慮以下因素:首先不會危及自己的人身安全,受益人不會為了獲得保險金,故意危害被保險人。那么保險遺產法定繼承是誰繼承。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受益人與被保險人在同一事件中死亡,且不能確定死亡先后順序的,推定受益人死亡在先。保險合同生效后,投保人或被保險人可以中途撤銷或變更受益人,無需征得保險人的同意,但必須通知保險人,由保險在保險單上作出批準后才能生效。被保險人在指定或變更受益人時,應主要考慮以下因素:首先不會危及自己的人身安全,受益人不會為了獲得保險金,故意危害被保險人。關于保險遺產法定繼承是誰繼承的法律問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了婚姻家庭律師相關的法律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一、保險遺產法定繼承是誰繼承
1、投保后投保人死亡的,保險合同如果沒有指定受益人的,保險費用可以作為遺產繼承。
2、法定繼承人的第一順序繼承人包括父母、子女、配偶。
3、法定繼承人的第二順序繼承人包括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4、法律依據:
(1)《中華人民共和國保險法》第四十二條被保險人死亡后,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險金作為被保險人的遺產,由保險人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繼承法》的規定履行給付保險金的義務:
(一)沒有指定受益人,或者受益人指定不明無法確定的;
(二)受益人先于被保險人死亡,沒有其他受益人的;
(三)受益人依法喪失受益權或者放棄受益權,沒有其他受益人的。
受益人與被保險人在同一事件中死亡,且不能確定死亡先后順序的,推定受益人死亡在先。
(2)《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條【法定繼承人的范圍及繼承順序】遺產按照下列順序繼承:
(一)第一順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順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繼承開始后,由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第二順序繼承人不繼承;沒有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的,由第二順序繼承人繼承。
本編所稱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養子女和有扶養關系的繼子女。
本編所稱父母,包括生父母、養父母和有扶養關系的繼父母。
本編所稱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異母或者同母異父的兄弟姐妹、養兄弟姐妹、有扶養關系的繼兄弟姐妹。
二、保險受益人應具備什么條件
1、受益人是享受保險金請求權的人。受益人享受保險合同的利益,領取保險金,但他并非保險合同當事人,且不負交付保險費的義務。
2、受益人是由投保人或被保險人在保險合同中指定的人。保險合同生效后,投保人或被保險人可以中途撤銷或變更受益人,無需征得保險人的同意,但必須通知保險人,由保險在保險單上作出批準后才能生效。如果投保人與被保險人不是同一人,投保人變更或撤銷受益人時,需征得被保險人同意。如果投保人或被保險人沒有在保險合同中指明受益人的,則由被保險人的法定繼承人為受益人。
死亡保險金的受益人指定頗有講究。被保險人在指定或變更受益人時,應主要考慮以下因素:首先不會危及自己的人身安全,受益人不會為了獲得保險金,故意危害被保險人。染有吸毒、賭博惡習及道德品質差的人,不宜被指定為受益人;其次是考慮指定哪些人會因自己的死亡喪失、減少經濟來源,造成生活困難,需要扶助的人為受益人,如年邁的父母、年幼的子女等,指定他們為受益人。
被保險人一般應指定自己的家庭成員或近親屬為受益人,如配偶、子女、父母、兄弟姐妹等。當他們之中有若干人均需扶助時,可以指定幾個受益人,可以根據他們的不同收入水平和自己的供養義務,合理地確定受益人的受益順序和受益份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