遺囑繼承人繼承遺產后能否法定繼承遺產

導讀:
遺囑繼承人依遺囑取得遺產后,仍有權依照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條的規定取得遺囑未處分的遺產。遺囑繼承效力高于法定繼承,低于遺贈扶養協議。
一、遺囑繼承人繼承遺產后能否法定繼承遺產
1、在一定條件下可權繼承。遺囑繼承人依遺囑取得遺產后,仍有權依照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條的規定取得遺囑未處分的遺產。
2、法律依據:《關于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繼承編的解釋(一)》第四條
二、法定繼承遺產該怎樣分
遺產分配是指財產所有人死亡后根據、遺囑或其他法律規定對其遺產的分配制度。遺囑繼承效力高于法定繼承,低于遺贈扶養協議。那么沒有遺囑遺產,可以根據法定繼承來分配遺產,或者遺贈扶養協議來繼承。
1、原則上,同一順序的法定繼承人應當“平分”遺產;但是,同一順序的繼承人經過協商,允許“有人分的多,有人分的少”。
2、法定繼承人以外的遺產取得人對繼承人以外的依靠被繼承人扶養的缺乏勞動能力又沒有生活來源的人,或者繼承人以外的對被繼承人扶養較多的人,可以分給他們適當的遺產。
3、特殊情形特殊處理:
①基于對弱者一貫同情和照顧的立場,對于生活有特殊困難并且缺乏勞動能力的法定繼承人,“應當”多分;
②作為激勵機制,對被繼承人盡了主要扶養義務(或者與被繼承人共同生活)的法定繼承人,“可以”多分;
③作為事后懲罰,對于有扶養能力和扶養條件卻不對被繼承人盡扶養義務的法定繼承人,“應當”不分或者少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