遺囑能否將財產由孫女繼承

導讀:
祖父母或者外祖父母可以將自己的遺產,指定由孫子女繼承,所以孫子女可以成為遺囑繼承人。自然人可以立遺囑將個人財產指定由法定繼承人中的一人或者數人繼承。見證人一般是遺囑人指定的,并經本人同意的公民,不能以組織的名義為遺囑見證人。遺囑代書人必須不是繼承人、受遺贈人,也不是與繼承人有利害關系的人。即使作為遺囑代書人的繼承人、受遺贈人本人沒有惡意,也沒有弄虛作假從中漁利,但因為其特殊的身份,必然引起其他人的猜疑,引發不必要的糾紛。那么遺囑能否將財產由孫女繼承。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祖父母或者外祖父母可以將自己的遺產,指定由孫子女繼承,所以孫子女可以成為遺囑繼承人。自然人可以立遺囑將個人財產指定由法定繼承人中的一人或者數人繼承。見證人一般是遺囑人指定的,并經本人同意的公民,不能以組織的名義為遺囑見證人。遺囑代書人必須不是繼承人、受遺贈人,也不是與繼承人有利害關系的人。即使作為遺囑代書人的繼承人、受遺贈人本人沒有惡意,也沒有弄虛作假從中漁利,但因為其特殊的身份,必然引起其他人的猜疑,引發不必要的糾紛。關于遺囑能否將財產由孫女繼承的法律問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了婚姻家庭律師相關的法律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一、遺囑能否將財產由孫女繼承
遺囑能將財產由孫女繼承。
祖父母或者外祖父母可以將自己的遺產,指定由孫子女繼承,所以孫子女可以成為遺囑繼承人。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三十三條【遺囑處分個人財產】自然人可以依照本法規定立遺囑處分個人財產,并可以指定遺囑執行人。
自然人可以立遺囑將個人財產指定由法定繼承人中的一人或者數人繼承。
自然人可以立遺囑將個人財產贈與國家、集體或者法定繼承人以外的組織、個人。
自然人可以依法設立遺囑信托。
二、代書遺囑有效的條件
1、遺囑人口述遺囑內容,由見證人代替遺囑人書寫遺囑。代書遺囑不是代書人按照自己的意思設立遺囑,而是代書人按照遺囑人的意思表示,如實地記載遺囑人口述的遺囑內容,而不可對遺囑內容作出任何更改或修正。
2、代書遺囑必須有兩個以上見證人在場見證,其中一人可為代書人。見證人一般是遺囑人指定的,并經本人同意的公民,不能以組織的名義為遺囑見證人。繼承法對見證人數量上的要求,主要是為了保障代書遺囑確實是遺囑人真實意愿的表露,也為了防止日后就遺囑的效力發生糾紛。
3、代書人、見證人和遺囑人必須在遺囑上簽名,并注明年、月、日。代書人將書寫完畢的遺囑,應交由其他見證人核實,并向遺囑人當場宣讀,經遺囑人認定無誤后,由代書人、其他見證人和遺囑人簽名,并注明具體日期。在場見證的人為3人或更多的,都在遺囑上簽名更好,少則也得保證兩人簽名。代書人、見證人和遺囑人必須親筆簽名,不允許他人代簽。
4、遺囑代書人應當具有完全的民事行為能力,不是未成年人或者精神上、智力不健全的人。遺囑代書人必須不是繼承人、受遺贈人,也不是與繼承人有利害關系的人。繼承人、受遺贈人因其直接參加繼承,同繼承存在著直接而重大的利害關系,如果讓他們擔任遺囑代書人,難免會弄虛作假,損害其他繼承人的利益,甚至出現篡改遺囑、歪曲遺囑本意、增加或減少遺囑內容等行為,給其他繼承人的利益造成損害。
即使作為遺囑代書人的繼承人、受遺贈人本人沒有惡意,也沒有弄虛作假從中漁利,但因為其特殊的身份,必然引起其他人的猜疑,引發不必要的糾紛。因此,繼承人、受遺贈人及與其有利害關系的人不能作遺囑代書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