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份遺囑內容相抵觸應以哪份為準

導讀:
兩份遺囑內容相抵觸應以哪份為準遺囑人可以撤銷變更自己所立遺囑立有數份遺囑內容相抵觸的以最后的遺囑為準。根據這一規定如果遺囑人立有數份遺囑均未辦理公證應以最后遺囑為準。第一千一百三十五條代書遺囑代書遺囑應當有兩個以上見證人在場見證由其中一人代書并由遺囑人、代書人和其他見證人簽名注明年、月、日。遺囑人和見證人應當在錄音錄像中記錄其姓名或者肖像以及年、月、日。那么兩份遺囑內容相抵觸應以哪份為準。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兩份遺囑內容相抵觸應以哪份為準遺囑人可以撤銷變更自己所立遺囑立有數份遺囑內容相抵觸的以最后的遺囑為準。根據這一規定如果遺囑人立有數份遺囑均未辦理公證應以最后遺囑為準。第一千一百三十五條代書遺囑代書遺囑應當有兩個以上見證人在場見證由其中一人代書并由遺囑人、代書人和其他見證人簽名注明年、月、日。遺囑人和見證人應當在錄音錄像中記錄其姓名或者肖像以及年、月、日。關于兩份遺囑內容相抵觸應以哪份為準的法律問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了婚姻家庭律師相關的法律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兩份遺囑內容相抵觸應以哪份為準
遺囑人可以撤銷變更自己所立遺囑立有數份遺囑內容相抵觸的以最后的遺囑為準。自書、代書、錄音、口頭遺囑不得撤銷變更公證遺囑。根據這一規定如果遺囑人立有數份遺囑均未辦理公證應以最后遺囑為準。但是數份遺囑中如果有一份辦理了公證不論前后應以公證遺囑為準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貫徹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繼承法〉若干問題的意見第四十二條規定遺囑人以不同形式立有數份內容相抵觸的遺囑其中有公證遺囑的以最后所立公證遺囑為準沒有公證遺囑的以最后所立的遺囑為準。洪某若想變更他于一九九一年所立的公正遺囑第二份遺囑也必須采取公證形式否則無論第二份遺囑是自書、代書、錄音還是口頭遺囑都不能變更第一份公證遺囑。
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三十三條遺囑處分個人財產自然人可以依照本法規定立遺囑處分個人財產并可以指定遺囑執行人。
自然人可以立遺囑將個人財產指定由法定繼承人中的一人或者數人繼承。
自然人可以立遺囑將個人財產贈與國家、集體或者法定繼承人以外的組織、個人。
自然人可以依法設立遺囑信托。
第一千一百三十四條自書遺囑自書遺囑由遺囑人親筆書寫簽名注明年、月、日。
第一千一百三十五條代書遺囑代書遺囑應當有兩個以上見證人在場見證由其中一人代書并由遺囑人、代書人和其他見證人簽名注明年、月、日。
第一千一百三十六條打印遺囑打印遺囑應當有兩個以上見證人在場見證。遺囑人和見證人應當在遺囑每一頁簽名注明年、月、日。
第一千一百三十七條錄音錄像遺囑以錄音錄像形式立的遺囑應當有兩個以上見證人在場見證。遺囑人和見證人應當在錄音錄像中記錄其姓名或者肖像以及年、月、日。
第一千一百三十八條口頭遺囑遺囑人在危急情況下可以立口頭遺囑。口頭遺囑應當有兩個以上見證人在場見證。危急情況消除后遺囑人能夠以書面或者錄音錄像形式立遺囑的所立的口頭遺囑無效。
第一千一百三十九條公證遺囑公證遺囑由遺囑人經公證機構辦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