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兩套房老人多次立遺囑究竟以哪個為準

導讀:
前天李先生的女兒阿梅(化名)帶著兩份遺囑來到福州市公證處。另一份遺囑則是自書遺囑內容是李先生決定福州的兩套房子都由阿梅繼承。所以辦理繼承公證時應以李先生立的公證遺囑為準。并由代書人、其他見證人和立遺囑人簽名。公證遺囑在法律上證據效力是最強的為了立遺囑人的利益公證機關對遺囑內容保密。由于疾病或者其它原因不能正確表達意思表示的不能立遺囑。總之遺囑內容真實、合法、形式合法才能有效有效的遺囑在立遺囑人死亡后才能生效。那么為兩套房老人多次立遺囑究竟以哪個為準。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前天李先生的女兒阿梅(化名)帶著兩份遺囑來到福州市公證處。另一份遺囑則是自書遺囑內容是李先生決定福州的兩套房子都由阿梅繼承。所以辦理繼承公證時應以李先生立的公證遺囑為準。并由代書人、其他見證人和立遺囑人簽名。公證遺囑在法律上證據效力是最強的為了立遺囑人的利益公證機關對遺囑內容保密。由于疾病或者其它原因不能正確表達意思表示的不能立遺囑。總之遺囑內容真實、合法、形式合法才能有效有效的遺囑在立遺囑人死亡后才能生效。關于為兩套房老人多次立遺囑究竟以哪個為準的法律問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了婚姻家庭律師相關的法律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一、為兩套房老人多次立遺囑究竟以哪個具有法律效力
福州李先生去世了他留下了兩份遺囑一份是五年前立的另一份是三年前立的前一份遺囑曾辦了公證。但問題產生了這兩份遺囑的內容有沖突。子女們納悶到底要以哪份遺囑為準呢?前天李先生的女兒阿梅(化名)帶著兩份遺囑來到福州市公證處。
公證員接過遺囑細看發現其中一份是公證遺囑遺囑內容是李先生決定把福州的兩套房子分別給阿梅和她的大哥阿軍(化名)一人一套。另一份遺囑則是自書遺囑內容是李先生決定福州的兩套房子都由阿梅繼承。
阿梅告訴公證員她的母親很早就去世了。哥哥結婚后嫂子和父親處得不太好。后來嫂子生了一個兒子與父親的關系變得更差了。“父親喜歡看戲有時還喜歡唱上一段嫂子覺得很吵受不了。”阿梅說嫂子就給父親寫了一張紙條上面寫著孫子要休息以后晚上8點后請不要看電視更不許唱戲。父親很生氣。后來哥哥只好帶著媳婦、兒子搬出去住了。到了2003年李先生被查出患了肺癌由于病情惡化李先生經常住院。每次住院都是阿梅到醫院照顧他而阿軍很少到醫院即使去了也只是坐上幾分鐘就走了。剛開始阿梅還安慰李先生可能是大哥太忙了。可次數多了李先生不能原諒兒子了。2006年李先生手寫了一份遺囑把兩套房子都給了女兒。
公證員受理了她的咨詢。
普及一下我國繼承法第五條規定“繼承開始后按照法定繼承辦理有遺囑的按照遺囑繼承或者遺贈辦理。”第二十條規定“遺囑人可以撤銷、變更自己所立的遺囑。立有數份遺囑內容相抵觸的以最后的遺囑為準。自書、代書、錄音、口頭遺囑不得撤銷、變更公證遺囑。”最高人民法院關于貫徹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繼承法〉若干問題的意見第42條規定“遺囑人以不同形式立有數份內容相抵觸的遺囑其中有公證遺囑的以最后所立公證遺囑為準沒有公證遺囑的以最后所立的遺囑為準。”所以辦理繼承公證時應以李先生立的公證遺囑為準。
二、遺囑生效的條件
(一)、在危急情況下可以立口頭遺囑必須具有兩個以上無利害關系人在場見證。如果立錄音遺囑也應當有兩個以上見證人在場見證。
(二)自書遺囑須由立遺囑人本人親筆書寫簽名注明年、月、日。
(三)代書遺囑由立遺囑人口授他人代書的遺囑也須有兩名以上的見證人在場見證其中一人為代書人代書后將代書的遺囑在立遺囑人面前宣讀無誤后經立遺囑人認可注明年、月、日。并由代書人、其他見證人和立遺囑人簽名。
(四)公證遺囑立遺囑人請當地公證機關辦理公證。公證遺囑在法律上證據效力是最強的為了立遺囑人的利益公證機關對遺囑內容保密。
(五)無論立哪種形式遺囑立遺囑人必須具備行為能力。由于疾病或者其它原因不能正確表達意思表示的不能立遺囑。
(六)遺囑內容不得違返法律規定不得剝奪有撫養義務缺乏勞動能力又無生活來源人的繼承權。
(七)遺囑的內容必須具體、明確、意思表達真實。如果遺囑內容含糊不清籠統那么在立遺囑人死亡后很可能由于對遺囑的理解發生歧義而造成執行困難。
總之遺囑內容真實、合法、形式合法才能有效有效的遺囑在立遺囑人死亡后才能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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