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老人立錄像遺囑過程中應該注意哪些問題

導讀:
以前老人設立遺囑如果有很多份遺囑的話而且其中如果有公證遺囑的話那么公證遺囑的效力是優先的?,F在民法典進行了修改如果老人設立有多份遺囑在內容沖突的情況下那么就以最終的遺囑為準這也是充分尊重了立遺囑人的生前遺愿。(二)民法典中增加了遺囑的形式認可了打印遺囑和錄像遺囑的效力但是我們必須注意這是要滿足特定的條件。現在民法典規定侄子、外甥等都列入了繼承人的范圍但這是有條件的。那么民法典老人立錄像遺囑過程中應該注意哪些問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以前老人設立遺囑如果有很多份遺囑的話而且其中如果有公證遺囑的話那么公證遺囑的效力是優先的。現在民法典進行了修改如果老人設立有多份遺囑在內容沖突的情況下那么就以最終的遺囑為準這也是充分尊重了立遺囑人的生前遺愿。(二)民法典中增加了遺囑的形式認可了打印遺囑和錄像遺囑的效力但是我們必須注意這是要滿足特定的條件。現在民法典規定侄子、外甥等都列入了繼承人的范圍但這是有條件的。關于民法典老人立錄像遺囑過程中應該注意哪些問題的法律問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了婚姻家庭律師相關的法律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一、民法典老人立錄像遺囑過程中應該注意哪些問題
根據民法典的規定立錄像遺囑時應當有兩個以上見證人在場見證遺囑人和見證人應當在錄音錄像中記錄其姓名或者肖像在錄音錄像中表明時間年、月、日。注意保管好錄音錄像的載體原件防止其損害或丟失以保證電子證據的證明效力。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三十七條錄音錄像遺囑以錄音錄像形式立的遺囑應當有兩個以上見證人在場見證。遺囑人和見證人應當在錄音錄像中記錄其姓名或者肖像以及年、月、日。
二、民法典對遺囑有哪些新變化
(一)民法典中去掉了公證遺囑優先的規定。以前老人設立遺囑如果有很多份遺囑的話而且其中如果有公證遺囑的話那么公證遺囑的效力是優先的。現在民法典進行了修改如果老人設立有多份遺囑在內容沖突的情況下那么就以最終的遺囑為準這也是充分尊重了立遺囑人的生前遺愿。
(二)民法典中增加了遺囑的形式認可了打印遺囑和錄像遺囑的效力但是我們必須注意這是要滿足特定的條件。比如打印的遺囑必須有兩個以上的見證人在場見證設立遺囑的人和見證人必須在遺囑的每一頁上都要簽名和備注時間。比如錄像遺囑也是需要兩個以上的見證人在場見證錄像中對于立遺囑人和見證人的樣貌、姓名等要有所體現更重要的是體現立遺囑人設立遺囑的真實意愿。
(三)擴大了法定繼承人的范圍?,F在民法典規定侄子、外甥等都列入了繼承人的范圍但這是有條件的。必須在被繼承人沒有第一順位繼承人(比如父母、子女、配偶)也沒有第二順位繼承人(包括被繼承人的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的情況下侄子、外甥等才能去繼承財產。換句話說如果被繼承人的第一順位或者第二順位還在的話外甥、侄子是沒有繼承權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