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庭暴力處理方式有哪些

導讀:
家庭暴力處理方式有哪些我國刑法第260條規定“虐待家庭成員情節惡劣的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前款罪致使被害人重傷、死亡的處二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相關法律規定實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遺棄家庭成員如感情確已破裂調解無效的應準予離婚。持續性、經常性的家庭暴力構成虐待。也就是如果夫妻之間、其他家庭成員之間實施家庭暴力、虐待、遺棄的行為是經常的、一貫的已嚴重傷害了夫妻感情雖然經法院調解教育被實施家庭暴力、虐待、遺棄的一方不予諒解堅持離婚應判決準予離婚。那么家庭暴力處理方式有哪些。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家庭暴力處理方式有哪些我國刑法第260條規定“虐待家庭成員情節惡劣的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前款罪致使被害人重傷、死亡的處二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相關法律規定實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遺棄家庭成員如感情確已破裂調解無效的應準予離婚。持續性、經常性的家庭暴力構成虐待。也就是如果夫妻之間、其他家庭成員之間實施家庭暴力、虐待、遺棄的行為是經常的、一貫的已嚴重傷害了夫妻感情雖然經法院調解教育被實施家庭暴力、虐待、遺棄的一方不予諒解堅持離婚應判決準予離婚。關于家庭暴力處理方式有哪些的法律問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了婚姻家庭律師相關的法律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家庭暴力處理方式有哪些
我國刑法第260條規定“虐待家庭成員情節惡劣的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前款罪致使被害人重傷、死亡的處二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第261條規定“對于年老、年幼、患病或者其它沒有獨立生活能力的人負有而拒絕撫養情節惡劣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徙刑、拘役或者管制。”
可見根據刑法的規定對于實施家庭暴力、虐待、遺棄情節惡劣構成虐待罪、遺棄罪以及其他犯罪的應當依法追究實施家庭暴力、虐待、遺棄者的刑事責任。
相關法律規定實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遺棄家庭成員如感情確已破裂調解無效的應準予離婚。這里的“家庭暴力”是指行為人以毆打、捆綁、殘害、強行限制人身自由或者其他手段給其家庭成員的身體、精神等方面造成一定傷害后果的行為。
持續性、經常性的家庭暴力構成虐待。也就是如果夫妻之間、其他家庭成員之間實施家庭暴力、虐待、遺棄的行為是經常的、一貫的已嚴重傷害了夫妻感情雖然經法院調解教育被實施家庭暴力、虐待、遺棄的一方不予諒解堅持離婚應判決準予離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