逾期違約金過高,法院如何調整?

導讀:
在審理中商場的違約事實較為明確,判令商場承擔違約的責任。但是就違約金方面商場提出質疑,覺得約定過于高了。根據違約金在合同法中的規定,特別是第114條詳細的說明,當在合同中違約金約定的數額高于或者低于給被違約人實際造成的損失的情況下,可以要求法院作出調整,或者向仲裁機構申請對違約金的增加或者減少。所以關于違約金是否過高的調整是根據法規中的規定不能高出實際損失的百分之三十而確定調整的。那么逾期違約金過高,法院如何調整?。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在審理中商場的違約事實較為明確,判令商場承擔違約的責任。但是就違約金方面商場提出質疑,覺得約定過于高了。根據違約金在合同法中的規定,特別是第114條詳細的說明,當在合同中違約金約定的數額高于或者低于給被違約人實際造成的損失的情況下,可以要求法院作出調整,或者向仲裁機構申請對違約金的增加或者減少。所以關于違約金是否過高的調整是根據法規中的規定不能高出實際損失的百分之三十而確定調整的。關于逾期違約金過高,法院如何調整?的法律問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了債權債務律師相關的法律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汕尾市的一家建筑公司承包了某商場的裝修安裝工程,在簽訂的承包合同中約定了違約金。這是在合同約定中被允許的,旨在維護合同的公平性,對違約的一種約束,保障合同的順利履行。但是這樣的約定依然擋不住合同當事人的違約。商場在竣工后并沒有按照約定給足工程款,并且原來答應的商場另一處的裝修工程也交給了別人施工。建筑公司一紙訴訟狀將商場告上了法院。在審理中商場的違約事實較為明確,判令商場承擔違約的責任。但是就違約金方面商場提出質疑,覺得約定過于高了。那么法院該如何進行調整呢?根據違約金在合同法中的規定,特別是第114條詳細的說明,當在合同中違約金約定的數額高于或者低于給被違約人實際造成的損失的情況下,可以要求法院作出調整,或者向仲裁機構申請對違約金的增加或者減少。其實在法院作出對違約金調整的時候也是要根據案件的實際情況來進行審查確定的。在人們對違約金性質持有的觀點上來看,大體分為三種,一個就是認為被違約人實際造成的損失違約金所包含的就是違約后的賠償和違約金總和。一種則是認為違約金具有懲罰意義,是一種對違約人的法律制裁必須讓違約金高出實際的損失才能起到對違約人懲治的效果。而最普遍和法院通常認可的觀點則是讓違約金以補償為主其次具有懲罰性。所以關于違約金是否過高的調整是根據法規中的規定不能高出實際損失的百分之三十而確定調整的。本文由深圳清債公司/深圳追債公司/深圳要債公司 深圳收債公司原創,如需轉載請注明出處,謝謝理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