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權質押后可以轉讓嗎

導讀:
《擔保法》第七十八條規定“以依法可以轉讓的股票出質的,出質人與質權人應當訂立書面合同,并向證券登記機構辦理出質登記。質押合同自登記之日起生效。股票出質后,不得轉讓,但經出質人與質權人協商同意的可以轉讓。出質人轉讓股票所得的價款應當向質權人提前清償所擔保的債權或者向與質權人約定的第三人提存。以有限責任公司的股份出質的,適用公司法股份轉讓的有關規定。質押合同自股份出質記載于股東名冊之日起生效。那么股權質押后可以轉讓嗎。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擔保法》第七十八條規定“以依法可以轉讓的股票出質的,出質人與質權人應當訂立書面合同,并向證券登記機構辦理出質登記。質押合同自登記之日起生效。股票出質后,不得轉讓,但經出質人與質權人協商同意的可以轉讓。出質人轉讓股票所得的價款應當向質權人提前清償所擔保的債權或者向與質權人約定的第三人提存。以有限責任公司的股份出質的,適用公司法股份轉讓的有關規定。質押合同自股份出質記載于股東名冊之日起生效。關于股權質押后可以轉讓嗎的法律問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了債權債務律師相關的法律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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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權法》第二百二十六條規定“以基金份額、股權出質的,當事人應當訂立書面合同。以基金份額、證券登記結算機構登記的股權出質的,質權自證券登記結算機構辦理出質登記時設立;以其他股權出質的,質權自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辦理出質登記時設立。
基金份額、股權出質后,不得轉讓,但經出質人與質權人協商同意的除外。出質人轉讓基金份額、股權所得的價款,應當向質權人提前清償債務或者提存。”
《擔保法》第七十八條規定“以依法可以轉讓的股票出質的,出質人與質權人應當訂立書面合同,并向證券登記機構辦理出質登記。質押合同自登記之日起生效。
股票出質后,不得轉讓,但經出質人與質權人協商同意的可以轉讓。出質人轉讓股票所得的價款應當向質權人提前清償所擔保的債權或者向與質權人約定的第三人提存。
以有限責任公司的股份出質的,適用公司法股份轉讓的有關規定。質押合同自股份出質記載于股東名冊之日起生效。”
第一百零三條規定“以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出質的,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有關股份轉讓的規定。以上市公司的股份出質的,質押合同自股份出質向證券登記機構辦理出質登記之日起生效。以非上市公司的股份出質的,質押合同自股份出質記載于股東名冊之日起生效?!?/p>
第一百零四條規定“以依法可以轉讓的股份、股票出質的,質權的效力及于股份、股票的法定孳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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