債權人超過保證期限向保證人索債未獲支持

導讀:
日前, 安徽省樅陽縣人民法院對該起借款合同糾紛案件作出一審判決。章某在約定的還款期限屆滿后未予還款,且外出至今無法聯系,周某便多次要求陶某償還借款。庭審中,被告陶某辯稱,借款保證期限已經逾期,其可不承擔保證責任。陶某作為借款保證人對章某的借款屬連帶責任保證,但周某未在章某的借款履行期屆滿之日起六個月內要求陶某承擔保證責任,依法陶某免除保證責任。陶某已代為章某償還的5萬元借款,其有權向章某進行追償。據此樅陽法院依法判決,被告章某于判決生效后十日內一次性償付原告周某借款6.8萬元;駁回原告周某要求被告陶某承擔連帶保證責任的訴訟請求。那么債權人超過保證期限向保證人索債未獲支持。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日前, 安徽省樅陽縣人民法院對該起借款合同糾紛案件作出一審判決。章某在約定的還款期限屆滿后未予還款,且外出至今無法聯系,周某便多次要求陶某償還借款。庭審中,被告陶某辯稱,借款保證期限已經逾期,其可不承擔保證責任。陶某作為借款保證人對章某的借款屬連帶責任保證,但周某未在章某的借款履行期屆滿之日起六個月內要求陶某承擔保證責任,依法陶某免除保證責任。陶某已代為章某償還的5萬元借款,其有權向章某進行追償。據此樅陽法院依法判決,被告章某于判決生效后十日內一次性償付原告周某借款6.8萬元;駁回原告周某要求被告陶某承擔連帶保證責任的訴訟請求。關于債權人超過保證期限向保證人索債未獲支持的法律問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了債權債務律師相關的法律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日前, 安徽省樅陽縣人民法院對該起借款合同糾紛案件作出一審判決。
周某與陶某是同事關系,兩人與章某均是舊識。2013年2月,章某因需資金周轉,向周某借款10萬元,并以房產抵押。陶某作為保證人在借據上簽名。嗣后,周某如約給付章某借款10萬元。章某在約定的還款期限屆滿后未予還款,且外出至今無法聯系,周某便多次要求陶某償還借款。2014年9月23日至2014 年12月21日,陶某先后四次通過轉帳及交付現金的方式給付周某5萬元,余款6.8萬元未予償還。2015年7月,周某將陶某、章某告上法庭。庭審中,被告陶某辯稱,借款保證期限已經逾期,其可不承擔保證責任。
樅陽法院審理認為,合法的借貸關系受法律保護。周某與章某之間發生的借貸關系合法有效。章某在借款逾期后,除陶某代為償還的5萬元外,余款6.8萬元未予償還,其已構成違約,依法應當承擔繼續履行的違約責任。陶某作為借款保證人對章某的借款屬連帶責任保證,但周某未在章某的借款履行期屆滿之日起六個月內要求陶某承擔保證責任,依法陶某免除保證責任。陶某已代為章某償還的5萬元借款,其有權向章某進行追償。據此樅陽法院依法判決,被告章某于判決生效后十日內一次性償付原告周某借款6.8萬元;駁回原告周某要求被告陶某承擔連帶保證責任的訴訟請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