債權人會議(下)

導讀:
基于破產程序的特殊性,多數國家的破產法都確立了便于債權公正清償的特殊機構,即債權人會議、破產管理人以及破產監督人 [20]。債權人會議使所有的債權人都能充分發表對破產案件處理的意見,保證破產分配顧及多數債權人利益。而破產監督人在國外的立法中則是代表債權人會議,籍以實現債權人的共同意志,處理破產程序中的有關重要事項,并對破產程序的合法、公正進行監督的常設機構。目前,我國的破產立法中沒有關于債權人會議常設監督機構的規定,這影響了破產程序中機構構成的完整性和系統性,有可能妨礙破產程序公正目標的實現。那么債權人會議(下)。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基于破產程序的特殊性,多數國家的破產法都確立了便于債權公正清償的特殊機構,即債權人會議、破產管理人以及破產監督人 [20]。債權人會議使所有的債權人都能充分發表對破產案件處理的意見,保證破產分配顧及多數債權人利益。而破產監督人在國外的立法中則是代表債權人會議,籍以實現債權人的共同意志,處理破產程序中的有關重要事項,并對破產程序的合法、公正進行監督的常設機構。目前,我國的破產立法中沒有關于債權人會議常設監督機構的規定,這影響了破產程序中機構構成的完整性和系統性,有可能妨礙破產程序公正目標的實現。關于債權人會議(下)的法律問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了債權債務律師相關的法律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第三節 破產監督人制度
一、破產程序的公正、效益目標與監督人制度
破產作為一種特殊的司法程序,其產生和存在的根本原因,是在市場經濟條件下的商品交換、資源的配置和重新組合,要求做到公正、有序。在破產程序中,公正具有極為重要的價值。破產作為文明社會債權的終極保護形式,是在債務人不能清償到期債務時,以將債務人所有的財產公平清償給所有債權人為目的的審判上的程序。其最終目的就是要保證全體債權人公平受償,保障破產財產的公平分配。這與債權的平等性特征相吻合,又與破產程序開始的特定前提相適應。債的平等性特征,特指債權人之間的債權除具有優先受償權(如有擔保物權或法定優先權)者外,不考慮其發生時間的先后、金額之多寡、債權發生之原因,都應當平等地接受清償 [19]。破產程序的開始大多發生于債務人資產負債率超過其安全系數之時,而此時維護債權平等性的最終途徑,便是通過破產程序謀求債權的公平清償。
公正本是個抽象的概念,但其價值在程序設計中卻可以通過具體的制度來體現。基于破產程序的特殊性,多數國家的破產法都確立了便于債權公正清償的特殊機構,即債權人會議、破產管理人以及破產監督人 [20]。債權人會議使所有的債權人都能充分發表對破產案件處理的意見,保證破產分配顧及多數債權人利益。獨立的破產管理人能圍繞破產程序進行的目的,超越于各利害關系人之上,自主地進行破產財產的處理、變價和分配。而破產監督人在國外的立法中則是代表債權人會議,籍以實現債權人的共同意志,處理破產程序中的有關重要事項,并對破產程序的合法、公正進行監督的常設機構。此三種特殊機構既互相獨立,又互相配合,共同維系著破產程序的公正進行。
目前,我國的破產立法中沒有關于債權人會議常設監督機構的規定,這影響了破產程序中機構構成的完整性和系統性,有可能妨礙破產程序公正目標的實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