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款人可以改變借款用途嗎?

導讀:
借款人擅自改變貸款用途,并未得到貸款人同意的,這是一種違約行為,貸款人可以按照借款合同約定停止發放借款、提前收回借款或者解除合同。借款合同中之所以規定借款用途法定條款,主要是促使借款人按計劃使用貸款,將有限的貸款用到急需的、有較好經濟效益的地方去,同時也保證收回貸款的安全性。也就是說,如果借款人未按照約定的日期、數額提款的,貸款人有權請求借款人支付逾期提款的利息。那么借款人可以改變借款用途嗎?。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借款人擅自改變貸款用途,并未得到貸款人同意的,這是一種違約行為,貸款人可以按照借款合同約定停止發放借款、提前收回借款或者解除合同。借款合同中之所以規定借款用途法定條款,主要是促使借款人按計劃使用貸款,將有限的貸款用到急需的、有較好經濟效益的地方去,同時也保證收回貸款的安全性。也就是說,如果借款人未按照約定的日期、數額提款的,貸款人有權請求借款人支付逾期提款的利息。關于借款人可以改變借款用途嗎?的法律問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了債權債務律師相關的法律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出借人向借款人發放借款前,最好在借款合同中要求借款人載明借款的用途,這樣才能有效保護債權,不然的話借款人有可能會改變借款用途,那么到底借款人能不能改變借款用途呢?下面催天下小編為大家解答。
借款人擅自改變貸款用途,并未得到貸款人同意的,這是一種違約行為,貸款人可以按照借款合同約定停止發放借款、提前收回借款或者解除合同。
這是由于貸款人是根據貸款用途來確定借款人的償還能力從而同意貸款的,如果借款人擅自改變借款用途,可能會導致貸款人到期不能收回貸款。
借款合同中之所以規定借款用途法定條款,主要是促使借款人按計劃使用貸款,將有限的貸款用到急需的、有較好經濟效益的地方去,同時也保證收回貸款的安全性。
如果貸款人未按照約定的日期、數額向借款人提供借款,那么貸款人應當賠償借款人因此而受到的損失。也就是說,貸款人不能按照約定的日期、數額提供借款的,借款人有權請求貸款人賠償損失。
同樣,借款人應當按照約定的日期、數額提款,這是借款人的主要義務之一。如果借款人未按照約定的日期、數額提款的,借款人應當支付逾期提款的利息。也就是說,如果借款人未按照約定的日期、數額提款的,貸款人有權請求借款人支付逾期提款的利息。
以上就是關于借款人是否可以改變借款用途的一些問題解答,希望能幫到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