債務人隨意改變借款用途犯法嗎?

導讀:
下面為大家詳細介紹:債務人隨意改變借款用途犯法嗎?也就是說,貸款人不能按照約定的日期、數額提供借款的,借款人有權請求貸款人賠償損失。也就是說,出借人最好與借款人約定借款用途,以保證借款資金安全。同時在必要時候,可以追究惡意借款人刑事責任。因為借款用途與借款人能否按期償還借款有著直接的關系,借款人擅自改變借款用途,會使當事人共同預期的收益變得不確定,增加了貸款人的風險,并可能導致借款難以收回。那么債務人隨意改變借款用途犯法嗎?。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下面為大家詳細介紹:債務人隨意改變借款用途犯法嗎?也就是說,貸款人不能按照約定的日期、數額提供借款的,借款人有權請求貸款人賠償損失。也就是說,出借人最好與借款人約定借款用途,以保證借款資金安全。同時在必要時候,可以追究惡意借款人刑事責任。因為借款用途與借款人能否按期償還借款有著直接的關系,借款人擅自改變借款用途,會使當事人共同預期的收益變得不確定,增加了貸款人的風險,并可能導致借款難以收回。關于債務人隨意改變借款用途犯法嗎?的法律問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了債權債務律師相關的法律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現實生活中,自己把錢借給別人,原本借錢的理由是家里困難,可是借錢的人卻拿著借款去做了違法犯罪的事情。這樣不但自己的借款很難收回,自己也可能會面臨涉嫌犯罪的風險。下面為大家詳細介紹:債務人隨意改變借款用途犯法嗎?
借款人不按約定用途使用借款是一種違約行為,會損害貸款人的利益。如金融貸款合同中,某些貸款是根據國家宏觀調控政策、國家的信貸政策、國家的產業政策發放的,如果借款人不按借款約定用途使用借款,將使國家對經濟的宏觀調控流于形式,最終影響經濟安全和國家經濟政策的貫徹落實,同時也可能造成部分產業投資過熱,影響金融運作。
借款合同中之所以規定借款用途法定條款,主要是促使借款人按計劃使用貸款,將有限的貸款用到急需的、有較好經濟效益的地方去,同時也保證收回貸款的安全性。
如果貸款人未按照約定的日期、數額向借款人提供借款,那么貸款人應當賠償借款人因此而受到的損失。也就是說,貸款人不能按照約定的日期、數額提供借款的,借款人有權請求貸款人賠償損失。
同樣,借款人應當按照約定的日期、數額提款,這是借款人的主要義務之一。如果借款人未按照約定的日期、數額提款的,借款人應當支付逾期提款的利息。也就是說,如果借款人未按照約定的日期、數額提款的,貸款人有權請求借款人支付逾期提款的利息。
借錢還要約定用途嗎?
個人借款需要約定用途:
(二)借款合同中約定借款用途主要有以下兩個方面作用:
1、出借人可以監督借款人使用借款情況,發現借款人擅自改變借款用途的,可以停止發放借款、提前收回借款或者解除合同,這對保證借款資金安全具有重要的意義。
2、借款人如果虛構借款用途或者隱瞞借款用途而騙取借款的,有可能涉嫌詐騙犯罪,需要承擔刑事責任。
也就是說,出借人最好與借款人約定借款用途,以保證借款資金安全。同時在必要時候,可以追究惡意借款人刑事責任。
借款用途是借款合同當事人需要約定的重要內容,特別是在金融機構貸款時,借款人按照合同約定的借款用途使用借款,不得挪作他用,是借款人的主要義務之一。因為借款用途與借款人能否按期償還借款有著直接的關系,借款人擅自改變借款用途,會使當事人共同預期的收益變得不確定,增加了貸款人的風險,并可能導致借款難以收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