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問98年的借款憑證寫了日期雙方名字用途證明人名字和借款金額是否具有法律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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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有擔保的借款,沒有歸還能否直接起訴保證人連帶責任保證的債務人在主合同規定的債務履行期屆滿沒有履行債務的,債權人可以要求債務人履行債務,也可以要求保證人在其保證范圍內承擔保證責任。劉先生問:我一年前借給朋友20萬元,約定借期一年,他的一個朋友作為擔保人在借條上簽了名字。現借款期限已屆滿,朋友老是推托不還,最近也找不到他了。按照我國《民法典》的規定,保證分為一般保證和連帶責任保證。因此,如果明確約定為一般保證的,那么你必須在先起訴借款人并就借款人財產依法強制執行仍不能履行債務后才能起訴保證人,至少你得一并起訴借款人和保證人而不能單獨起訴保證人。那么有擔保的借款,沒有歸還能否直接起訴保證人。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擅長: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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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借款人不還錢怎么辦債權人舉證責任的分配。由于借款合同雙方當事人的義務履行有先后順序,債權人主張合同權利的發生,其應該為兩個要件事實的成立負舉證責任,一個是合同的成立和生效,一個是其已經履行了合同的義務。針對這兩個要件事實的證據,原告要承擔債權債務關系存在的舉證責任。因此,在此類合同糾紛案件中,只要債權人提供了這兩份證據,其舉證責任即基本完成,其余的應該是債務人的抗辯問題。那么借款人房子不是他名字起訴有用嗎。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擅長:婚姻家庭、房產糾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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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在和解策略下,天用律師不僅幫助了王女士快速收回了借款,同時也維系了同事間的情誼,也幫劉某解決了調解文書不上網的唯一請求,王女士對此結果特別滿意,贈送錦旗對天用律所表示感謝,案件順利立案,同時與法官釋明我方的想法,天用律師與法官溝通,因為王女士和劉某是多年同事,我方到現在仍然相信劉某只是暫時遇到了困難,我方也不想裁判文書網上出現劉某的名字,畢竟劉某正當年少,如果一旦出現有可能對他的職業生涯會有很大不良影響。
擅長:債權債務、合同糾紛、民間借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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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如果是向私人借錢的話,基本上就是不需要的了,但是在這個時候就需要打一個借條。在借條上肯定是要寫清楚借貸雙方的姓名,聯系方式,貸款的金額等等重要的信息。在這種情況下才能讓借條發揮一定的作用,也是成立的。雖然說打借條是合法的,但是在這個社會上還是有很多人在寫這樣的借條的時候會使用假姓名,最終讓放款人不知道怎么去處理這些事情,因為在借條上不是他本人的姓名,到時候找也是找不到的。其實所有的事情都是可以杜絕的,這種事情只要我們在寫借條的時候拿出有效的證明就是可以了,如果沒有一定的證明,那是完全可以不用借錢給他。那么借款人寫借條的時候不是寫的真名請問這借條有。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擅長:婚姻家庭、房產糾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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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欠條名字是假的怎么辦1、被告欠條寫假名字,比較合適的辦法是做筆跡鑒定,確定實際借款人;其他債權憑證,比如匯款單據,證實款項的實際收款人是被告本人。所以,證明借款事實的舉證責任是在原告你這方的。超過遺產實際價值部分,繼承人自愿償還的不在此限。繼承人放棄繼承的,對被繼承人依法應當繳納的稅款和債務可以不負償還責任。《民事訴訟法》第一百五十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中止訴訟:(一)一方當事人死亡,需要等待繼承人表明是否參加訴訟的;中止訴訟的原因消除后,恢復訴訟。那么欠條名字是假的怎么辦。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擅長:建設工程、合同糾紛、債權債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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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不好意思讓借款人打欠條怎么辦關于這個問題最好的操作是,不要給現金,一定要轉帳;這樣的話,就會有這么一條記錄了,其中有雙方名字,也有雙方的賬號,不會被對方推脫為同名人,而且也有轉賬金額,時間。我國法律規定,電子轉賬也可作為證據。一旦對方不還錢,要告上法庭的話,這樣就是一個絕對有效的借條。借給別人錢不還,而且沒打欠條,應該按以下方法處理:一、與對方協商,要求對方提供一個還款計劃,同時補一個欠條。那么不好意思讓借款人打欠條怎么辦。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擅長:婚姻家庭、房產糾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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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請問借款人犯罪,企業擔保是否有效網友提問:企業法人借款3000萬逃逸,被抓,現在公安已非法吸收公眾存款罪移交檢察院,請問我們借錢給他,他用企業擔保,聽說他的企業可以不用承擔擔保責任是嗎?因企業對外承擔擔保責任,需要股東會內部決議后才能作出擔保行為。擔保為了擔保債權實現而采取的法律措施。擔保一般發生在經濟行為中,如被擔保人到時不履行承諾,一般由擔保人代被擔保人先行履行承諾。如甲向銀行借款,乙為甲提供擔保,保證在規定期內甲履行還款義務,一旦甲不履行義務時,乙予以履行。那么請問借款人犯罪,企業擔保是否有效債務糾紛案。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擅長:債權債務、建設工程、合同糾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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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欠條不是本人的名字有效嗎根據一般判決的證據認定,法院不會采納該欠條作為欠款的證據。欠條作為一種由欠款人出具的,據于證明欠款的法律文書,在出具人有相應的民事能力、欠款的原因合法的前提下,只要在欠條中有明確的欠款金額、并由欠款人親自簽名確認就是一份合法的欠條,具有法律效力。當然,如果在欠條中寫明雙方當事人的身份信息、欠款產生的原因、并約定具體的還款日期及相應的違約責任等,則會有利于以后糾紛的處理。按照一般的經驗,借條只要包括了出借人、借款人、借款金額、借款時間等主要內容即為合法有效。(六)應有借款本人親自簽章、手印或親筆書寫的簽字。那么欠條不是本人的名字有效嗎。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擅長:建設工程、債權債務、合同糾紛、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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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欠條未署本人名字借款人應否承擔還款責任法律沒有明確的規定,需要結合實際的情況分析。《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七條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貸款人借款,到期返還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第六百六十八條借款合同應當采用書面形式,但是自然人之間借款另有約定的除外。借款合同的內容一般包括借款種類、幣種、用途、數額、利率、期限和還款方式等條款。第六百六十九條訂立借款合同,借款人應當按照貸款人的要求提供與借款有關的業務活動和財務狀況的真實情況。利息預先在本金中扣除的,應當按照實際借款數額返還借款并計算利息。那么欠條未署本人名字借款人應否承擔還款責任。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擅長:婚姻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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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欠條債權人名字寫錯了有影響嗎肯定是有影響的。(二)向法院起訴,債權人要提供證據證明兩個姓名是同一個人債權人對自己提出的訴訟請求所依據的事實有責任提供證據加以證明,沒有證據或者不足以證明當事人的事實主張的,由負有舉證責任的當事人承擔不利后果。當借條中一方當事人的名字與其身份證上的姓名不一致時,債權人就有責任提供證據證明這兩個姓名為同一人。因此債權人可以提供銀行轉賬憑證或者其他給付借款的憑證,證明雙方債權關系的存在。那么欠條債權人名字寫錯了有影響嗎。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擅長: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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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欠材料款該怎么打欠條在法律規定中規范有效的 欠款合同 應具備如下內容:1. 欠條 應寫清楚借款人和放款人的法定全名,欠材料款欠條怎么寫才能在法律上生效欠材料欠條的內容包括:1、應寫清楚貨款欠款人和放款人的法定全名,2、乙方承諾嚴格按照本還款協議之約定,按期如約如數付款,如有一期未按期支付,甲方有權要求乙方一次性付清款項,如果乙方有一期未按上述時間足額給付,則甲方有權剩余借款向 法院起訴/現行有效的網絡仲裁規則進行網絡仲裁,甲方因主張權利產生的各項費用(包括但不限于訴訟費、保全費、鑒定費、評估費、拍賣費、律師費、執行費等等)由乙方承擔,并加付1%的違約金,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絕付款。
擅長:建設工程、債權債務、交通事故、合同糾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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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第一百九十七條合同形式及主要條款借款合同采用書面形式但自然人之間借款另有約定的除外。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民間借貸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規定第二十一條他人在借據、收據、欠條等債權憑證或者借款合同上簽字或者蓋章但未表明其保證人身份或者承擔保證責任或者通過其他事實不能推定其為保證人出借人請求其承擔保證責任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那么借款人沒有寫上債權人的名字是否有效。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擅長:物業費糾紛、供暖費用糾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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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沒有借出人名字的借條主要內容不違法,不違背當事人的真實意思表示,對該借條就應該是認定合法有效,至于借條部分存在瑕疵,并不影響其整體的效力。因此,借條的完整性也非常重要,防止借款人以借條不具有完整性作為抗辯,因為法院并不了解撕去的部分是否有其他意思表示,而民事訴訟中,本著誰主張誰舉證的原則,7、訴訟時效的問題,3年的訴訟時效是從還款日開始起算,如果從還款日起3年內,未向借款人主張債權就喪失勝訴權。雖然從法理上,只要向借款人要求還款就中斷訴訟時效,但是,要證明自己某日確實向借款人主張過債權是非常困難的,在實踐中基本沒有可操作性。
擅長:建設工程、房產糾紛、債權債務、合同糾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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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請問看清借款人的身份必要嗎看清借款人的身份是必要的如果借款人為公民個人應要求借款人出示居民身份證原件看清后復印一份由出借人保留并要求借款人在居民身份證復印件上簽名、簽時間。如果借款人是未成年人則應由其監護人出面借錢。借條上必須加蓋法人經工商備案的印章并由經手代理人簽名。經手代理人必須提供經法人蓋章授權的授權委托書以及經與原件核對無異的居民身份證復印件。借款人為公民個人的簽名應為居民身份證上登記的姓名不能用乳名、小名、化名、代號、綽號、名字諧音等。借款經手人為法人代表時則須明確借款債務人是該法人代表本人個人還是其所代表的法人。那么請問看清借款人的身份必要嗎。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擅長:房產糾紛、建設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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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我們知道現實中借款,也會發生的一種情況,那就是,借款人用假名字進行寫借條。如果出款人要求借款人給予一定的利息,那一定要在借條中寫明,否則沒有此項要求,也就不能得到利息。那么借款人用假名字寫借條,借條還有法律效力嗎?。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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客戶對外的大額借款圓滿解決了 ??????專業敬業 厚德正義??????
【案例分析】約定利息超過法定限額,借款人可否主張返還?2021年2月9日,楊某因為做生意需要資金周轉,向楊某科借款30000元,約定月利率2%,楊某科當天通過微信向楊某支付了30000元借款,楊某收到借款后向楊某科出具了借條,并馬上向楊某科轉賬3000元作為利息。從2021年3月9日至2021年7月27日,楊某通過微信轉賬方式,分15次共計轉給楊某科27000元。 2021年8月28日,楊某科在向楊某催討其他債務時,楊某的姑父劉某誤以為楊某科在催討27000元這筆債務,遂自作主張代楊某又向楊某科支付了27000元,楊某科當即將楊某出具的借條交給劉某,由劉某將借條銷毀。楊某認為,從2021年2月9日至2021年8月28日期間,楊某科收取利息共計27000元,其中多收取利息 24747元。楊某向楊某科多次討要多支付的利息,但楊某科拒不退還,楊某訴至法院。 法院審理后認為,該案爭議的焦點在于,楊某科是否收取了超過法律規定上限部分的利息,并且楊某科收取該部分利息是否有法律依據。 首先應當確定楊某向楊某科借款的本金金額。楊某向楊某科借款當天,即支付給楊某科3000元,按照一般交易習慣,利息應當在借款之次日開始計算,故該3000元應當認定是償還的楊某科的本金,楊某科實際支付給楊某的借款本金應當認定為27000元。 其次應當確定楊某、楊某科之間的利息計算標準。楊某、楊某科約定的月利率2%過高,應當按照全國銀行間同業拆借中心發布的2021年2月一年期貸款市場報價利率3.85%的四倍,即為15.4%計算,楊某科所收取的楊某利息,超過部分不受法律保護,楊某科應當返還給楊某。 最后,應當計算出楊某應支付給楊某科的利息,結合楊某已經支付的本息,確定楊某科應當返還多收取的金額。27000元本金從2021年2月9日至2021年7月27日按照年利率15.4%計算的利息為1940元。2021年7月27日至2021年8月28日,該1940元的利息計算為25元。楊某姑父在2021年8月28日代替楊某向楊某科支付27000元,多支付25035元,該款應當由楊某科返還給楊某,但楊某起訴只要求楊某科返還24747元,法院予以支持。
【元甲案例】丈夫婚內給網戀女友轉賬200萬,是借款還是贈與?妻子有權要回嗎? 2008年,汪女士與薛先生在相愛相知的加持下,步入幸福的婚姻殿堂。但相愛容易相處難,十幾年的婚姻生活磨滅了曾經濃烈的愛,他們的感情也逐漸變得疏遠起來。近幾年,薛先生在工作之余逐漸迷戀網絡游戲。2021年,薛先生在機緣巧合之下在網上認識了一位開朗活潑、溫柔體貼、年輕貌美的90后丹丹(上述人物均為化名)。兩人志趣相投、相談甚歡,有一種一見如故的感覺,后二人迅速發展成戀人關系。在戀愛期間,薛先生陸續給丹丹轉賬合計100萬元。在交往了2個月后,薛先生向丹丹坦白了自己是已婚的身份。丹丹沒有拒絕,且表示自愿與薛先生繼續交往,并再次向薛先生索要款項。因為之前薛先生已經向丹丹轉賬100萬元,眼下手里沒有款項,丹丹就介紹貸款公司給薛先生,薛先生貸出款項再次轉給丹丹使用。對丹丹持續索要款項的行為,薛先生感覺就像跌入了無底洞,他心生不喜并拒絕了丹丹的無理要求。丹丹拿薛先生婚外情一事要挾,薛先生擔心東窗事發,無奈又再次轉款,轉款同時并附言讓丹丹還款。面對丹丹的不斷逼迫,薛先生前前后后合計向其轉賬合計200萬元。 無底洞 • 陷入困境 但高額的貸款讓薛先生無力承擔、苦不堪言,加之妻子汪女士對自己不斷懷疑與追問。紙終究是包不住火的,薛先生不得不主動向汪女士坦白出軌及轉款的事情。汪女士聽到后如同晴天霹靂,情緒反應很大,一頓情緒發泄之后,理性的汪女士很快冷靜下來,面對丈夫的懺悔與道歉,她選擇了寬容與原諒。現在最重要的問題是如何將轉給第三者的200萬元款項要回來!汪女士多次與丹丹聯系,要求丹丹出具借條并盡快還款。丹丹不但沒有對汪女士的身份忌憚和不安,反而非常囂張,表示“是薛先生隱瞞已婚事實,欺騙了自己,對200萬元的借款數額不認可,其中有一部分款項是兩個人共同生活的花銷”,拒絕還款。 財產保全 • 要回200萬 面對丹丹無理辯三分的態度,汪女士決定委托北京市元甲律所幫助自己維權,但就轉款性質是借款還是贈與有爭議。根據案情核實,元甲律師通過證據資料核實確認薛先生與丹丹之間沒有借貸合意,轉款屬于贈與,且違反公序良俗。元甲律師積極推進案件,對此進行了訴前財產保全,申請法院將丹丹名下的存款均予以查封凍結,后案件很快開庭。庭審中,丹丹辨稱薛先生1萬元以上轉賬是借款,1萬元以下款項在戀愛期間已花完,不同意償還。元甲律師對此觀點進行有力駁回,并闡述我方的證據事實與法律依據。案件歷經4次開庭,期間,元甲律師為維護當事人權益不懈努力!最終法院認可了款項屬于贈與的主張,判決丹丹向汪女士還款200萬元,汪女士全部訴求得到支持!